◇ 民族主义意识形态
作者:吴秀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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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讲到,从封建制度到全民性的民族国家的建立,人们的思想情感和观念也历经了这样的过程:从地方性的忠诚、对上帝和教会的忠诚转变为对君主个人的忠诚,最后又转变成为对国家(民族)的忠诚。那么,如果要问民族主义究竟是什么?简单地回答就是:民族主义就是对民族的忠诚。G·P·古奇说:“民族主义是一个民族成员的觉醒,……它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是指一种心态,即一个人以民族作为最高效忠对象的心理状况,它包含着本民族优越于其它民族的信仰。”(19) 民族意识的觉醒从根本上说就是人在精神上的解放,人们从此再也不会在精神上拜倒在神祗、帝王和所谓的伟大领袖的脚下,人民意识到,他们与是统治者之间不再有主仆间的人身依附关系,国家属全体公民,人民有权过问和参与管理国家事务。 在民族国家如美国,国家最高领导人是总统,他虽然享有种种平民百姓所享受不到的特权,但终究也只是人民的一个高级办事员而已。人民会非常尊重他,但肯定不喜欢看他自己扮演什么第X代第XX代的什么伟大领袖,因为他是一个总统,不是戏子,演戏一般都在百老汇,不在白宫。一个人若是能坐上了总统的鸟位不过是经过人民的特许,总统的责任就是建设和保卫一个强大的国家,就是扩充国家的霸权。总统本人犯不着不务正业地天天盘算着怎样编造出一些狗屁不通的鸟理论,把自己装扮成普救众生的伟大先知兼伟大舵手,好象没了他人民便会饿死,天下也从此大乱。比如,我们从来就没听说过美国人民或美国共和党党员一本正经地坐在那儿学习伟大领袖尼克松或伟大领袖克林顿的什么伟大理论,但美国仍能成为世界头号强国、大国。相信如果一个中国人不知前世修来什么福,突然变成美国公民,他为了表现他是循规蹈矩的美国良民,每天哭着喊着表示要坚决团结在以某某为首的民主党或共和党党中央周围--就象他在中国所常表演的那样--我估计他要么会被关进疯人院,要么会被扭送出境。 民族国家的人民不仅不把总统当神看,甚至还有意无意地把他当混蛋王八蛋看,理所当然地认为任何人都不能当太长时间的总统,因为即使是一个好人久居高位也必会变成一个恶棍。这一点对已当上总统的人来说,虽不情愿却也无可奈何。美国总统中连任三届的大概只有罗斯福,这还是在战时。而二战刚结束不久,为英国立下赫赫战功的丘吉尔就被人民免职了, 民族国家的人民对领导人的态度很象坏男人对女人--喜新厌旧! 或问,你能用更简洁、更通俗的语言说明何为民族主义吗? 当然。民族主义说白了就是全体人民对自己的忠诚;或者说,民族主义就是一个人忠于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人民;再或者说,民族主义就是人民对自身的崇拜。人民对自身的崇拜就是对君主崇拜的反动,就是民主意识,民族主义的崛起就是全民族的自觉(《中国可以说不!》的热销是民族主义开始崛起的一个标志)。相对全体人民而言,民族主义情感和意识在民族主义者身上格外强烈,格外痛切。故此,民族主义者或爱国者是一个民族中最优秀最先进的分子,是鲁迅称之为“中国人的脊梁”的那部分人。最激进的民族主义者绝对效忠于民族和国家而不效忠于个人,在民族主义者看来,任何对某个个人(如某位君主、某位领袖)的忠诚,任何对某个小团体、某个小党派或对某个局部地区的忠诚,都是与民族主义的原则背道而驶的,甚至是对民族和国家的背叛!试问,我怎可以不忠于包括我自己在内的此一群人?我忠于包括我自己、我的亲属、我的朋友在内的所有中国人民难道有悖于情理吗?我有理由要忠于根本不包括我在内的彼一群人吗?故我必是一个民族主义分子。用汉奸的话说,我更是一个“狭隘的、愚昧的”民族主义分子!我不以为耻,更以此而洋洋自得,我曹不出如苍生何?哈哈! 在民族主义者看来,我们有一个立场是绝对不能动摇的--即中国人的立场!凡是中国人都必须站在这一立场之上,这一点是天经地义,是无可质询的,它是人之大义、国之大义、民族之大义。凡不能或不愿站稳这一立场的,应诛杀贻尽,以免为我族留下后患。抗日战争时期曾有数百万汉奸为残害中国人的日本侵略军卖力,犯下了滔天罪行,这在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都是不可饶恕的,但我们没有彻底斩杀这些民族罪人,故今天在互联网上这些人的后代特别的多、特别的疯狂。历史的教训值得我们严重注意!乔治·桑塔亚纳告诉我们,忘记过去的人注定要重蹈覆辙。 余建华先生总结出民族主义的以下三种涵义:①民族主义是一种情感、观念。②民族主义是一种意识形态、思想理论。③民族主义是一种大规模的社会运动。(20) 民族主义有自己明确的国家理想,它的首要任务是建立一个现代国家,而建立一个现代国家在政治取向上有三个缺一不可的具体目标:一是反对异族压迫和统治,争取民族独立和民族自决;第二是反对本国的专制独裁统治,建立一个真正的全民性的民主国家,三是用统一的中央集权制取代分立的地方自治政权(这与所谓的民族自治权和集权专制统治并不是一回事)。离开了这三条目标的任何政治追求便不会是民族主义的,而是其它什么主义了。梁启超所说:“民族主义者,世界最光明正大公平之主义也,不使他族侵我之自由,我亦毋侵他族之自由。其在于本国也,人之独立;其在于世界也,国之独立。”陈独秀说:“欧美政治学者诠释近代国家之通义日:”国家者,乃人民集合之团体,辑内御外,以拥护全体人民之福利,非执政之私产也。“易词言之,近世国家主义,乃民主的国家,非民奴的国家。民主国家,真国家也,国民之公产也。以人民为主人,以执政为公仆者也。民奴国家,伪国家也,执政之私产也,以执政为主人,以国民为奴隶者也。真国家者,牺牲个人一部分之权利,以保全体国民之权利也。伪国家者,牺牲全体国民之权利,以奉一人也。”(21) 伟大的民族主义者孙中山先生在阐明三民主义的具体内容时说:“民族主义是对外人争平等,不许外国人欺侮中国人;民权主义是对本国人争平等,不许有军阀官僚的特别阶级,要全国男女的政治地位一律平等;民生主义是对于贫富争平等,不许全国男女有大富人和大穷人的分别,要人人都能够做事,人人都有饭吃。这就是三民主义的大意。”(22) 虽然他把民族主义单列出来,但是从民族主义的内在逻辑而言,它和民主主义是不可分割的,所以孙中山又这样说道:“民权主义,是政治革命的根本。将来民族革命实行以后,现在的恶劣政治固然可以一扫而尽,却是还有那恶劣政治的根本,不可不去。中国数千年来都是君主专制政体,这种政体,不是平等自由的国民所堪受的……我们推翻满洲政府,从驱逐满人那一头说是民族革命,从颠覆君主政体那一面说是政治革命,并不是来分两次去做。讲到政治革命的结果,是建立民主立宪政体。”(23)真正的民族主义运动,其根本目的还是要建立民主政体。民族主义者要打击的目标不单单是外民族(帝国主义、殖民主义),也包括一国之内的专制统治者,这是孙中山及一些革命先驱所反复强调的和努力追求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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