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认识的一位河南人 作者:忘言



    写着写着,感觉不对了。其实我真想写的就是耿老,另外的一位,和耿老列在一起辱没耿老了。
    中国知道耿谆的人很少。但在日本,他是个名人。当年重新出现的时候就引起过轰动,后来和鹿岛组打官司,每次到日本,日本媒体都会追踪报道。村山富士、土井多贺子等政治家都接见过他。耿老以他当年的大无畏、现在的耿介、自尊、不卑不亢,赢得了日本人对他的尊重。在日本人眼里,耿老是中国人中的英雄。
    但是可能很少有人能理解到,在耿老刚正、自尊的外表下,掩着他焦灼的难言之隐。
    问题在于:由于耿老家境的贫寒,由于花冈的集体诉讼没在它的祖国、它的同胞那儿得到任何经济上的支持,因此全部的诉讼费用、包括耿老一次次赴日的费用,都是由日本律师支付的。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耿老不是不明白这一点。
    其实耿老大可不必。当初,耿老并不想提出这诉讼,是那位著名的日本律师找上门来请他出山打官司的。作为日本的左翼,他们需要这场诉讼向政府施压和反抗右翼,如果换个角度说,耿老在耄耋之年投身于这场遥远无期的诉讼之中,实际上是支持了日本的左翼运动。但毕竟,从一般人的角度看,诉讼是为这些当年的中国受害者争取赔偿,所以,受人之恩的感觉,总是一个挥之不去的阴影。 
先是和鹿岛谈判,谈判不成诉上法庭,官司一打五六年,初审败诉又上诉,二审开庭十二次未果,但形势已经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这时候,中国战争受害者的诉讼已经如火如荼地在日本各个法院开庭,和花冈艰难的诉讼前景不一样的是,其中的一两个案件有了胜诉的希望。 
    日本律师的心理随着形势的变化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当初花冈第一个提诉,在日本社会轰动一时,而现在,十二年的奋斗面临着失败的前景,而别的诉讼却可能开创第一个胜诉的局面。 
    这位律师接受不了这个现实。他既然是代表中国战争受害者诉讼的第一人,他也想成为中日战争遗留问题解决的第一人。他应该因为这个第一写入历史。于是,他积极地建议和鹿岛和解。 
    在花冈和解成为现实并成为人们争论的焦点后,对于当时这位日本律师的动机,不同的人做过不同的揣测,有的人说他是在有意出卖中国原告,有人说他在面临着有的中国劳工到美国起诉的形势下,要保护日本企业的利益。我和他没有过直接交往,但有过几次通信,提出当面采访的要求,他在同意接受后又出尔反尔。但我不断地琢磨着这个人,研究着这个人,我觉得,我说的这个理由,可能是最接近他的深藏不露、甚至自己也不愿承认的心理动机的。 
    可能耿老也敏感地意识到这位日本律师的这种心理。因此,在这位律师特意到河南就和解的事情和耿老商谈的时候,耿老问:如果败诉,对你个人没什么影响吧?
    耿老回忆说,当时,他愣了一下,回答说:没什么影响。 
    耿老相信了,表态说:那我们就选择败诉。我们败了,起码给我们的子孙留下了再次起诉的机会。 
    但他可能并不能完全理解,这位律师是不能接受十二年的奋斗以失败而告终的。 
    在和解达成前的两三个月,这位律师来到中国,由耿老出面,召集原告们开了一个会,会上律师提出,为了方便与鹿岛的谈判,希望原告们给他一个全权委托书。耿老说,合作了十二年,互相信任,便毫不犹豫地同意了,并带头把自己的名字签在了律师带来的空白的委托书上。因为耿老带头,其他的原告们也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和解快达成的时候,律师再次来中国,对大家说,和解的条文,和原来的共同声明(指最早原告和鹿岛达成的声明,那份声明是最接近原告要求的)差不多。并且要求擅长书法的耿老写下几句话以示对和解达成的祝贺。于是耿老又写下了四句话。
    2000年11月29日,在日本东京高等法院的主持下,花冈原告和鹿岛组达成和解,律师当场展示耿老写下的条幅,在日本报纸的翻译中,耿老的四句话高度评价了这次和解的达成。在和解达成的第二天,鹿岛发表声明,声明当年对中国原告进行了很好的照顾,声明拿出的五亿日元不具有补偿、赔偿的性质,声明对当年的花冈事件没有法律责任。 
    没人把和解条文给耿老,是耿老在日本的儿子寄给他的。看到条文的那刹那,耿老几乎昏倒,当即大病一场,几乎丢了性命。 
    大病痊愈以后,耿老几乎断绝了与花冈事件有关的一切活动。当各方人士都急着听他的看法的时候,他却对大家说:你们就当耿谆死了。 
    事情过去一年多以后,今年的五月份,我坐在耿老贫寒的家里,和耿老谈起了这一切。那深刻的创伤,还仍然在耿老的脸上烙着。我问,既然事先并没看到和解的条文,为什么轻率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耿老说:十二年了啊,觉得都是可以信任的朋友。我知道在和解条文公布后,原告们发生了分裂,反对和解条文的人希望耿老仍能做他们的精神领袖继续斗争,但耿老拒绝了。我想知道这是为什么,耿老说:十二年了啊,日本朋友付出了那么大的精力和财力。而且,在和解后,日本律师方知道耿老的巨大影响,一再来信,生怕他说什么,于是耿老才有那句话:你们都当我死了。耿老说:我已经说过不说话的呀。我还知道对每人区区二十五万日元的抚慰金,耿老是拒领的,但有很多人是领了。坚持斗争的人们希望耿老能劝说大家不要领,但耿老始终不说这个话。谈到这一点时,耿老说了一句:不管怎么说,我是生活在县城里--我顿时明白了他的为难之处:虽然在我的眼睛里,耿老家已经是一贫如洗,但和他相比,许多的幸存者生活要更窘迫!耿老怕别人说他站着说话不害腰疼。 
    从耿老家出来,一路上思绪难平。在现代的社会里,已经很难再产生耿老这种人格的人。他是儒家文化所能产生的最好的人格:一诺千钧、重义轻财、先人后己、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在律师想到和解的时候,曾经在日本给耿老买了一栋房子,取名耿谆馆,耿老一口回绝,后来他说,就是从这件事,他对这位律师的人格产生了怀疑)--总之,你能想出什么词来称赞仁义君子,尽可以拿来形容耿老,但耿老的悲剧,也恰恰是他这种人格造成的:在一个契约的社会里,他仍然用情义来处置法律,用信任对待人心叵测,而当需要放弃情义坚持原则的时候,他却仍然拒守着一纸诺言。但是,他如何能回避自己的责任?没有他,花冈的结局怎么会是今天的样子? 
    意识到自己在花冈和解上的巨大责任,意识到自己无力冲破自己设下的重重束缚,耿老终生将生活在自责和痛苦里。 
    不要轻易地对河南说三道四。打开《世说新语》,看看那些作者的藉贯,一大半是在河南,另一部分是在今天山东的临沂。可以这样说,这一带,是古老的中华文明的发祥地。令人深思的是,这两个地方今天都衰落了。但如果你真正走进这一带的农村,走进那些白髯飘飘的长者之中,你会在他们中间发现无数个耿谆。他们是我们民族的骄傲和脊梁,但他们也是我们民族的苦痛和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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