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桥拒绝回忆
作者:wenju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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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桥死了,网上有报导说他拒绝写回忆录。尽管我倾向于相信这个报导,但也还是咨询了一些有可能知情的人士,得到的答复是确定的。当然这也不能证明他确实拒绝了写回忆录,但至少这个回忆录未曾上书市,亦未上网,那么只能判作无。 A, 一位在中国文化界、理论界活跃了将近半个世纪、1949年以后就担任主管宣传的官员、文革时期成为毛泽东的戈培尔的人物,生命的最后二十多年则成为囚徒,尽管没有囚那么久。他的生活阅历理当极其丰富,其回忆录显然对于那个时代的历史是一个难得的“补充说明”,对于希望了解那段历史的人们,对于历史,这份“补充说明”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他拒绝回忆,更别说把它记录下来了。从某一个侧面来说,他也许有“先见之明”,没听说姚文元写的回忆录不得出版吗?没瞧还有一个更不得了的陈伯达,协助老毛创造出“思想”来的“笔杆子”,就如同文盲般只留下一份“访谈录”的吗?至于那些当初并没有这等显赫,却也靠近决策层,耳闻目睹了许多“内幕”故事的人们,更属于“失语阶层”,历史失去许多花絮,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然而,假设需要掩饰什么,那么,说话的越少越好,“言多必失”嘛!说话的人多了,纸就很难包得住火,就好比如今这个叫做网的平台,谁都可以乱说,宣传部就很头疼。不是有人高唱实名制吗?可“列宁”就是化名,“鲁迅”也是化名,要实名是否先把“列宁主义”实名成“乌里扬诺夫主义”、《鲁迅全集》也实名成《周树人全集》再说?是否化名之下,皆系胡说? 问题还不仅如此,此类现象后面其实也就是“噤若寒蝉”四个字。还说张春桥,这位早就以党性淘换掉人性“笔杆子”,好几位知情人证实他是毛泽东最欣赏的“接班人”,中国最精通毛式马列主义的理论家,坐在法庭上打瞌睡,以一言不发称著于世界的人物。他拒绝说话其实正是权势所欢迎的。不像江青,那句“我是毛泽东的一条狗,他叫我咬谁我就咬谁”,言简意赅,精彩绝伦,使得孝子贤孙们噎得慌,又使得不肖子孙们狠捞了一把稻草。也许她一辈子说的话里,就这句话说得最像人话!毛泽东曾经说,要造成一个“知无不言,言而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气氛。谁知这只是一个“阳谋”,几十万人成了“右派”,受到各式株连者更不知多少百万。莫名其妙的是,“右派”这个名词也成了罪名,而且成了“大逆罪”。孟德斯鸠说:“如果大逆罪含义不明,便足以使一个政府堕落到专制主义中去。”于是荒唐莫过于“右派”罪,获罪者如“极右”首领章伯钧,在困难时期依旧可以享受“肉蛋干部”待遇,警卫秘书、秘书、厨师等配备俱全;也有降职降薪却也还在职领俸禄者;还有充军发配至边远地区者;更有开除公职贬去农村者;劳改、劳教身陷囹圄亦为数不少;至于“夹边沟”里终成饿殍者那就惨极了。一切都以“革命需要”而论,罪既不明罚也不明堪称人世间一绝!且都是因言获罪。然而更绝的是后来的“改正”,说是“反右”没有错只是错在“扩大化”上了,留下几个姓名抹去“扩大”了的五十五万!后世之荒唐丝毫也不亚于前世之荒唐,如果加上“与时俱进”的因素那就比前世更荒唐。不过也是一个寓意:当初“扩大”是赤裸裸地堕落,从扭扭捏捏的专制进入明火执仗的专制;后来的“改正”则是其延续,从明火执仗回归扭扭捏捏的延续。言者有罪只是一种国家犯罪,唯有国家才能实行的犯罪;及至“改正”之时,就成了国家逃避认罪,并保留继续犯罪的权利,为今后留下伏笔。 B, 张春桥不肯回忆,还有一个可能。他早就是党的人了,“把一切献给党”也曾是他的誓言。在这个誓言下的回忆,也许不如不忆。因为誓言限制着你必须首先顾及党的利益,顾及利益总是与真实有距离的,倘若“从实招来”,那就有悖于利益;倘若顾及利益,难免文过饰非,换句话说就要撒谎或隐瞒,当然只需混淆一部分关键的东西便足矣。书店里有无数歌功颂德的抄本,到处抄一点文字,凑合起来就称为“作品”,于是可以卖钱,更可以计入业绩,为升迁作铺垫。当然也有许多人斗胆说一点真话,像官至沈阳军区参谋长的杨迪回忆录,如实地写出他当年亲历的毛岸英被炸的真实情况,原来那位镀金去的太子是违反纪律拿彭总的鸡蛋炒饭吃,炊烟引来轰炸丧生的。这就戳穿了那些吹鼓手们瞎编出来的英勇与壮烈,都是假话。不过杨老先生的书也就没有显赫为之作序之类,只能独自完成。 那天不经意地看了一个电视连续剧,《历史的天空》,只看了不到一集。这集含含糊糊地摆了张报纸,一个姓姜的大校对一个姓张的大校说:“这些老将老帅要都是反党分子,这个江山岂不是反党分子打下来的?”明显地,是在暗指“彭德怀反党集团”那件事。什么年代了?一部文艺作品,还不能明说这件早就有“红头文件”结论过的事情?那位姓张的大校警告他的战友:“想不通也得服从组织。”这句话很精确,“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历来是这个党的原则,当然也适合于黑手党。一个党的章程上明明写着自愿原则,可以不玩了退出去。可现实却不行,“不玩了”轻则是革命意志消退,重则就是叛徒;若是反对党的意见就更不得了,早年就是杀头之罪,例如“AB团”,A就是反对,英文叫Anti,B就是党,英文叫Bolshevik,是一种特殊品牌的党,一旦扣上这个Anti-Bolshevik帽子,杀无赦,冤魂六七万,缘由就是根本不存在的“莫须有”,一个真的也没有。这类故事原本只是黑手党的“教父”才有权干的,老毛干了。到后来,反党就得坐监狱,没有哪部法律规定反对一个党要坐监狱的,反倒是有法律规定人大代表是不得逮捕的。可是颠倒了,胡风是全国人大常委,扣了“反党”帽子就抓进监狱去了,甚至抱不平说胡风没有触犯任何法律的吕荧教授,也抓到牢里去了。时至今日,讲“依法治国”了,什么都得依法,党也得遵守宪法。然而不知哪部法律规定一个党可以对其党员搞“双规”的,关起来,限制一切人身自由,不坐监狱,直至这个党的纪委审定,才“依法移送检查机关”,可见移送之前是不依法的。假设每个党派都有权“双规”自己的党员,那就热闹了,这只是执政党的特权,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 汉语中这个党字历来没有善意,“结党营私”、“党同伐异”、“党羽”、“党徒”等都系贬义,孔子就说过“(君子)朋而不党”的,墨子也称“不党父兄,不偏富贵”的。宋代著名的“元祐党争”,无疑是贬损团伙误国者的,然而明代的“东林党争”则否定了孔子“君子不党”的定义,后来杀戮起来,这个党依旧没有逃出晦气。及至清末出了“革命党”,这意义才完全颠倒了,小媳妇变成大婆婆,反党就如同反皇上,党取代了皇上,当然得大权在握才行,也即“执政党”是也!顾准说:“统治阶级愈善于自被统治阶级中选拔人参加统治集团,它的统治愈是稳固。当然,这不能代替说谎,专制,道德败坏。”一个党统治一个国家,党演化成一种威权,从被统治的人群中选拔人参加这个党,如同婆婆从小媳妇队伍中提拔人来做婆婆,足以稳固婆婆统治小媳妇的延续。这才会有栽到刘少奇头上的“入党做官论”。朝鲜劳动党中央很直率,他们直接下文件称:“领袖就是我们党,我们党就是金正日同志。”其实彼此彼此,苏联党就是斯大林同志;中国党就是毛泽东同志;古巴党就是卡斯特罗同志……,一旦不是某同志的党,就会“蜕化变质”,借用毛泽东的话说,“就会变成修正主义的党”。这话只能说到此为止,再说下去就不好玩了。 C, 张春桥的拒不说话,据其专案组汪姓成员介绍,他原本也说话的,只是某次承认江青他们有意推他当总理,于是被抓住了辫子,从此缄口不言。这也许属于一种自卫措施,有点像是美国警察捕人时的例行公事:“你有保持沉默的权利。”早就太熟悉整人手段的他,杜绝了“祸从口出”之隐患,自我防卫理当正常。不过看来白搭,审判他的时候那个想当总理算一罪状,谓之“有野心”。拿破仑说过:“不想当元帅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前些年我们的报纸杂志上,歌颂这句名言的多了去了。想当总理有什么错?野心家?阿Q就是野心家,他居然想当“革命党”,于是被杀头了。据说鲁迅和毛对此都有意见,毛说是“不许革命”。不管什么家吧,给人家抓辫子毕竟不是好事,何况张先生本来就是抓人家小辫子的高手,深知抓辫子的诀窍,那是防不胜防的,只有一个屁不放,才会免除小辫子被抓。邓公曾经说他自己是维族小姑娘,辫子一抓一大把。“谈笑间樯橹(强虏)灰飞烟灭”的气概令人仰止。不过这是大权在握的时候,那时大权在别人手里,绝没有这潇洒的神态,一样要为小辫子写检讨,甚至要为小辫子保证“永不翻案”。 这个权力与说话可是密切相关的,权力越大越是可以信口开河,老毛当年就属口无遮拦的那一类。他可以骂《人民日报》是“死人办报”,可那家报社里的“右派分子”没有一个敢骂到这个地步上去;他骂“城市老爷卫生部”也是任何“右派”望尘莫及的。他骂是“英明指示”,你若说就是“恶毒攻击”,全在于权力,权力的大小决定了话语的正确与否。也有小人物说大话的,例如那两个小人物批判俞平伯,条件是须得更大的人物看上这批判,英明之处不在于批判本身,而在于正中大人物下怀。张春桥也明白这个道理,当初他批“资产阶级法权”,红得发紫在于皇上喜欢,于是得赏黄马褂加戴双眼花翎;可是一旦“运交华盖”,那篇《我们要执行自我批判》就惹了祸,另一位大人物死之前写的《三月的租界》被人翻了出来,被这根“文化棍子”砸了一棒本身就成为大罪过。罪与非罪,罚与不罚全都取决于权力,他自己大权在握时同样如此决定别人的生死,所谓“响鼓不用重锤”,明事理就懒得争辩干脆不如缄口。 如果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倘若连说话的余地都没有,更别说什么自由了,是喜还是悲?《国语》有言:“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夫民,虑之于心而宣之于口,成而行之,胡可壅也?若壅其口,其与能几何?”两千多年前我们的老祖宗就知道“让百姓说话,天不会塌下来;不让百姓说话,天也许就会塌”张春桥协助老毛扼杀言路,最终把自己的说话功能也扼杀掉了,没权就不说,其实也够可怜的。 D, 然而还有一个更可能的理由,即不准写,就算写出来也不准发表。此类例子多了去了,不必说那些拿去香港发表的,例如《晚年周恩来》之类,就连沈志华买回来翻译成中文的前苏联的档案材料,《朝鲜战争:俄国档案馆的解密文件》,也不得出版,最后还是拿去台湾中研院给出版了。类似的例子太多,无法一一列举,前不久到珠三角地区,酒店里播放的《凤凰卫视》,逢审查官感觉“敏感”之处,必掐掉换成旧广告来冒名顶替。哀哉!毛泽东曾经豪气十足地说:“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是无所畏惧的”。如今既然畏惧“敏感”,要么那个主义不彻底,要么干脆就不是什么唯物主义者。 马克思1842年2月写过《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这篇译成中文也有两万字的长文章,逐字逐句地批驳书报检查制度,他断言这种制度的本质是:“每一滴露水在太阳的照耀下都闪现着无穷无尽的色彩。但是精神的太阳,无论它照耀着多少个体,无论它照耀什么事物,却只准产生一种色彩,就是官方的色彩!”其结论则是:“整治书报检查制度的真正而根本的办法,就是废除书报检查制度,因为这种制度本身是恶劣的,可是各种制度却比人更有力量。”他的愿望是:“当你能够想你愿意想的东西,并且能够把你所想的东西说出来的时候,这是非常幸福的。” 说起来也算荒唐,马克思先生义愤填膺地抨击过的“恶劣的”制度,却成了马克思主义者奉为至宝的制度了,“跳蚤”宣布自己是“龙种”,无论怎么扭,都还是跳蚤的姿势。 当然这个主义的长处在于诡辩,张春桥肯定是深谙其道的。马老先生神化一个无产阶级,再妖魔化一个资产阶级,于是整个世界都可以相对化了。比“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制度”更严厉的书报检查制度,只消贴上一个无产阶级的标签,顿时便可以“化腐朽为神奇”,把中世纪那些陈腐都翻出来,改头换面就称为“最先进”的举措,书报检查制度便是一例。列宁曾经宣称:“革命是历史前进的火车头”。其实未必,思想才是带动历史前进的火车头,没有思想的人群是不会进步的,东非大峡谷那些部落具有最漫长的人类史迹,然而却沉沦在原始部落里浑浑噩噩,因为没有思想。把思想禁锢在某个主义中,以暴力扼杀异己,这比完全没有思想还要恐怖。马克思提倡的是“你能够想你愿意想的东西,并且能够把你所想的东西说出来”,这才是幸福的。假如当年没有一个自由的出版机制,马克思的书就出不了。但他的书都出版了,虽然他公然宣言要“用暴力推翻”那个制度,难道这还不能证明,所谓“资产阶级专政”并不像他的书里所描绘的那样专横? 这种书报检查制度之恶劣,是人都懂得,其实根本用不着过多评论。法国启蒙思想家K.A.爱尔维修在其《论精神》一书中断言:“限制新闻自由就是凌辱民族。禁止阅读某些书籍就是宣布人民不是傻瓜就是奴隶。”美国的开国元勋T.杰弗逊说:“到目前为止我们所发现的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出版自由。因此,那些害怕查问的人首先禁止的也是出版自由。”反过来,拿破仑皇帝说:“报纸是一种鸣不平者、责难者、忠告者、帝王的领导者、国家的监督者,几家报纸比一千把刺刀更可怕。”于是他决定:“为了管制刊物,就需要鞭子和棍子。”上面这些名人名言很浅显,可以不加解释只管罗列。 E, 据说张妻是叛徒,她本人揭发,说张明知如此但仍娶她并设法隐瞒。恕我说句不中听的话:嫁人真还要嫁这样的人。我不知道这个女人有多么可爱,先是背叛了党,后来又背叛了夫君,而这个夫君却是为了她甚至不顾党纪的。不过这类包庇也算不得什么,记得文革中我的一位同学说过:“看来以后还会出最的最高指示:‘对叛徒也要作阶级分析。’”他是激愤于那段“对派性也要作阶级分析”的“最高指示”发的牢骚,然而不幸言中,毛先生对于他树立起来的农民楷模当过日本奸细一手遮天了。原则总是说给别人听的,文革中以路线画线的事情多了去了,那些站在“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上的,鸡蛋里挑不出骨头也得挑点刺出来;反之,都是小节问题。其实关于张春桥包庇老婆的事情早就被上海那帮“炮打张春桥联络站”的学生们揭发过了,他们甚至揭发说他本人也是叛徒。但没人理会,因为他不仅站在“毛主席的革命路线”上,还坐在“无产阶级司令部”里。 F, 说到底,那时的审判其实是一个了结,或者如同毛说过的,是“只反贪官不反皇帝”。张春桥肯定对此心领神会,否则不会缄口不言而后拒绝回忆。“牺牲我一个,幸福十亿人”是那时时髦的口号,老张大约是身体力行了这个口号。“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他若视自己为“尔曹”,那个“思想”乃至“主义”为“江河”,这点牺牲也许还是值得的。审判者与被审判者,有恩怨也有共鸣,李商隐那句诗是怎么念的?“心有灵犀一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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