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风逝去
作者: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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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风逝去 到去年12月,好莱坞首映电影《乱世佳人》都已经65年了,几乎就是一个人的一辈子。 忘了是哪一年看的《飘》。傅东华40年代的译本,竖排版,黄纸,老看窜行。老先生让书中的主人公都姓中国姓,比如“郝思嘉”、“白瑞德”。地名也用译音作定语加上表示地理的宾语,如曹家屯钟氏坡,多数猜不到哪儿是哪儿。只对饿狼陀的印象深,因为读起来和“亚特兰大”的发音还算靠谱。 查了一下网上,上海是在1940年夏天上映的《乱世佳人》。如果好莱坞是1939年12月才开始公映,那上海的动作够快的。大概是那时候的行政许可手续没有现在这么郑重其事。据说一开始电影院译的电影名(那时候的电影院就能翻译外国电影!)是根据英文的原名“Gone With The Wind”译作“随风飘去”,后来大概是觉得这四个字有点“名可名非常名”,遂改成《乱世佳人》了。港台现在还喜欢这样译电影名,比如把猫王的《Love Me Tender》译作《铁血柔情》。这种译法被学者们称之为“归化”,相对于“异化”。有的“归化”很美,美出了意境,美得迷人。象徐志摩把意大利的佛罗伦萨译作“翡冷翠” ,在翡翠当中嵌一个“冷”字,让人无端生出许多向往。 昨天翻箱倒柜收拾一些旧书本,准备放到新房子那边去。有一本当年的读书笔记,其中抄录了《飘》第24章的一段话: “她自从出世以来,从来没有不戴帽子不披面罩在太阳里走过路,从来没有不戴手套拉过马缰绳。谁知她现在竟会坐着这么一辆破车,驾着这么一匹病马,身上污脏、汗臭、饥饿、憔悴,而用着这种蜗牛的步子在走这种荒冻的地面呢!不过是几个礼拜之前,她还是十分安全的,十分文稳的!不过是几天之前,她跟饿狼陀的每一个人都还以为那个地方决不会失陷的,肇嘉州决不会被侵入的。然而四个月前从西北角上浮起的那朵小小的云头,竟会扩展做一阵狂风暴雨,再扩展做一阵呼啸的飓风,横扫过她的世界,将她扫出了她的安稳的生活,而落入了这种寂寞荒凉的境界中了。 陶乐现在依然无恙吗?还是也已随着那横扫过肇嘉州的一阵狂风飘去了呢? 空气是沉闷的。在那下午酷烈的光线里,每一片熟悉的田,每一丛熟悉的树,都依然那么碧绿可爱,但却都非常的寂静,寂静得使思嘉心里不由生起恐怖来。她一路经过的人家,没有一家不是空的,没有一家不是弹痕累累的。有的就只竖着一根精瘦的烟囱,仿佛替那已成焦炭的残基在那里站岗。她们自从早晨动身起,一直没有见过一个活的人,也没有见过一头活的动物。死的却是触目那是—一死的人,死的马,死的骡子,横七竖八地躺在路旁,都是肿得胖胖的,有成群结队的苍蝇在向他们轰击。平日她经过这条路时,照例是要听见远处的牛鸣,和树头的鸟唱,现在这些声音一样都没有了,就只有前面马蹄的卟落卟落声和后面孩子的嘤嘤低泣声。 她觉得这样的岑寂一定会有鬼的。她猜想,在那些幽静的树林里一定到处都是鬼。因为她知道钟氏坡附近的战争已经不知打死几千人,在烈日当空的时候,这几千死人的鬼一定都躲在两边树林里,正拿血红的眼睛在窥探她。 “哦,母亲!母亲!”她不觉自言自语地叫了起来。她恨不得立刻就见到母亲。她恨不得上帝替她造成个奇迹,让她立刻飞到陶乐去;她恨不得立刻抓住母亲的衣裙,立刻将自己的面孔埋到里面去。她知道母亲是有办法的,她知道母亲不会让媚兰和那孩子死去,她知道母亲会赶走一切的鬼和恐惧。然而她早已听见母亲有病了,恐怕母亲现在已经死在床上了。” 第24章应该就是这本书的“眼”,南方种植园安静的田园生活和那个骄傲、任性、快活、美丽的女孩子都随着战争象风一样逝去。 在同一个本子里还抄有全书的最后一句话:“我明天回塔拉再去想吧。那时我就经受得住一切了。明天,我会想出一个办法把他弄回来。毕竟,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 还有许多。那个笔记本上没有写年代,所以已经记不得是在什么样的心态下抄录了这些文字。但本子是那种扉页上有毛主席语录的本子。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这句话,我知道被很多女生抄录过。这句话也曾经被作为这本书的书名,最后才被确定为《Gone with the Wind》,这是美国诗人奥内斯特·道森(Ernest Dowson)的一句诗。 记得从前在学校里学美国内战的时候,老师说过那是一场先进生产力与落后生产力之间、奴隶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之间的战争,最后资本主义战胜了奴隶制度。可是在《飘》里,我却从来都感觉不到这些。米切尔笔下的南方奴隶主所信奉的主义的完美化身应该说是媚兰,她娴静、善良、温柔、贤惠,对觊觎自己丈夫的郝思嘉抱有一种自始至终的善意的信任与宽容。她是柔弱的,但是在逆境面前却无畏和坚强。比如在医院里无私地照顾伤员,在义卖会上勇敢地捐出结婚戒指,替众人眼中的“败类”白瑞德辩护。特别是当郝思嘉遭到非议时,只有她旁若无人地拥抱思嘉。总之上流社会的完美女性所应该具有的一切优秀品质她都具有。还有小说最开始就出场的那一对“长得象两个棉荚”的双胞胎的妈妈,她对自己的儿子经常会拿起马鞭来给他们几下,却从来不打骂自己家的黑奴甚至对他们非常仁爱。而郝思嘉的迷人之处也正是那种在乱世中求生的无畏精神。作者把这么多美好的品质都赋予南方的女人们,可是这些美好品质所赖以产生和存在的环境却被战争无情地摧毁了。 那场战争的根源究竟是什么?现在我是越发地糊涂了。从前历史老师的说法是北方的先进生产力战胜了南方的落后,现在的政治家们却功利地说成是因为南方的执意分裂。 这里面的确有一个悖论,一个关于自由的悖论。 远在独立战争之前,美国南方就从非洲“进口”了大批黑人奴隶,建立了奴隶制的种植园经济。这种状况在美国建国后仍然得到继续。美国的建国者们尽管提出了人人平等和自由的思想,但是并没有将之应用于美国南方的黑人,可以算得上是“一国两制”。到了19世纪中期,美国的疆域已经从最初的13个州扩大到数十个,新加入的州中间有一部分是反对蓄奴的。特别是到了1860年,主张废奴的共和党人林肯当选美国总统。南方人士失去了对联邦的信心,于是脱离联邦,自立政府的主张获得响应。一个不容置疑的史实是:南方打响了第一枪。但是一个同样不容置疑的史实是:北方推动了这场战争。“因为林肯总统除了是一个坚决反奴隶制的人之外,他还是一个极其重视维持联邦的人,而且,后者甚至强过前者。”(林达:《我也有一个梦想》) 为此我特意查过美国宪法和所有的宪法修正案。可以肯定的是,内战之前并不存在确切的法律依据能够确认美国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但又只有在这样一个前提下,南方才被定义为分裂的叛乱,联邦军队才能师出有名。 这正是我要说的悖论:在美国这样一个以自由为立国理念的国度里,南方有没有脱离美国的自由。 其实这个问题很杀风景。傅东华先生早在他的译序中引过李义山的说法:“杀风景”者,乃“花间唱道,看花泪下,苔上铺席,斫却垂杨,花下晒裈,游春重载,石笋系马,月下把火,妓筵说俗事,果园种菜,背山起楼,花架下养鸡鸭”(李义山《杂纂》)。何况要从小说的字缝里看出历史看出政治来。 再杀一次风景就打住。近两年问世的《斯嘉丽》被许多评论者当成对《飘》所续的狗尾。但是我很欣赏其中斯嘉丽和瑞德的一段对话: “爱尔兰人永远不会放弃对土地的。土地之于爱尔兰人,就象母亲那般重要。可是我不再属于这里了,或许我从来就不曾属于这里过。否则我也不会总往都柏林跑,四处去参加家庭聚会和狩猎……我不知道我究竟属于哪里。我连回到塔拉都不再有家的感觉了。”
道森(1867 - 1900),英国诗人,爱上过一个餐馆老板的女儿,未果。因酗酒,年仅33岁即故去。与叶芝相识。 Last night, ah, yesternight, betwixt her lips and mine All night upon mine heart I felt her warm heart beat, I have forgot much, Cynara! gone with the wind, I cried for madder music and for stronger w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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