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文革,需要尖锐也需要理性
作者:方进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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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文革,需要尖锐也需要理性——我们与《丑陋的老三届》的分歧究竟在哪里 从网站上读到刘双先生的《丑陋的老三届》,读罢即感觉有点别扭。心里别扭,手却很懒。一则《丑陋的老三届》(以下简称《丑》文)文的部分观点是正确的;二是工作繁忙,八小时之内忙,之外也忙;三是网络信息铺天盖地、良莠并存,哪里会涌出许多参与辩论的冲动。促使我拿起笔来的主要动因,是“田小野”网站上的那些辱骂他人的非常丑陋的自由贴。 为了老三届朋友也为了我自己,只好拿起笔。 一,否定文革,必须首先把"文革残暴史"搞准确批判"未成年人",更需时时不忘有关法律规定 《丑》文并不否认,文革是"党内政治斗争的需要",是毛泽东执意借助"天下大乱"来打倒自己的政治对手,而红卫兵思潮的兴起不过是"一代人思想混乱的总爆发"。既如此,文革历史罪责,为什么非得由当时(基本)尚未成年的老三届们去承担呢? 分歧之一:清算文革孽债,要不要遵守我国现有法规? 清算文革孽债,很有必要,但笔者认为,清算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像毛泽东主席那样"和尚打伞,无法无天"【注1】,肯定不行。 《丑》文说:“在八月的红色恐怖中,人们闻到了浓浓的血腥味。残杀地富反坏右人员及其家属的事件每天都在发生...... 住在在协和医院宿舍的一青年孕妇在“红八月”抄家时同时被强奸,施暴者是革军子弟,年仅14岁。如果“文革博物馆”真的建立,应为"红八月"独辟一个展室,让后人不要忘记这即丑恶又凶恶的一幕”。 1966年夏秋,无疑是极为黑暗和极为血腥的,但《丑》文批判的矛头,应该更多指向文革的始作俑者,指向文革发生的国民性、制度性的必然规律。而这种必然规律的揭示,又如刘双先生所言,迄今尚未完成。可是,如果仅凭红色恐怖中这类"低龄化犯罪"的极端事例来批判文革,如果"文革博物馆"的"红八月展室" 只一味陈列13-19岁的红卫兵暴行,那么《丑》文的批判力度和" 文革博物馆"的教育价值,将会大大降低。 道理很简单,根据我国法律规定,1966年8月即使真的发生了骇人听闻的14岁革军子弟强奸青年孕妇的悲剧,那位初中生也享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之特权。他的这一"特权",与他是否" 革命军人家庭出身"无关。 《丑》文并不否认,1996年夏秋之际老三届的实际年龄从13 岁至19岁,可惜,作者似乎忘记了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法律并特别强调:"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老三届们几乎都在法定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范畴之内。 顺便说一句:对未成年人的"网开一面",新、旧《刑法》是一以贯之的。 其实,刘双应该做些深入调查:那位革军子弟在实施强奸的那一天,是否年满14周岁?如果不满14周岁,则法律根本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年满14周岁,那么法律在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一定也会按照"从轻、减轻"原则,在"少年法庭"作"不公开审理"。对了,幸亏刘双没有点出那位中学生的真实姓名,如果点出姓名,不论这位革军子弟当年是否已满14岁,刘双或许会因"披露青少年隐私"而触犯未成年人保护法【注2】。 就在笔者撰写此文时,10月30日,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播出了一则师生之间的诉讼案:十年前,山东某中学初三学生赵某因上学迟到,与英语老师周洁发生争执。下课后,英语女教师竟唆使四名外校初中生"教训"了赵某一顿。结果,四学生将赵某眼角膜打伤,致使赵的双目由弱视发展至完全失明。十年后,生活在黑暗中的赵某决定起诉周洁。面对记者摄像镜头,周老师辩解道:构成犯罪,应有两个要件:第一是要有犯罪故意。但我所说的"教训"并不是要让学生把赵的眼睛打伤,我没有这个故意。第二是要直接参与犯罪。我没有参与犯罪的实施,因此我不构成犯罪。周老师还说:此事已过去十年,我已经对赵某的不幸表示了慰问并承担了部分医药费。现此案已经超过追溯期,法律不能再追究我的刑事责任了。 从电视镜头中看,周老师的年龄大约不属于"丑陋的老三届",不过,山东法院仍然认定:由于赵某被打成重伤,因此该案的法律追溯期已从十年增至十五年;周洁系成年人,其余四人为未成年人,且周在案发前确有教唆,因此周为本案主犯,应"从重"判处,承担主要法律责任并同时承担主要经济赔偿。其余四名打人学生,由于犯罪时分别只有14岁和15岁,依照刑法规定,予以减轻、从轻处罚。 《今日说法》的编导是慎重的。在节目中,他们播出了法官、检察官、周老师、原告赵某和赵母的电视图像,但始终没有播出四名参与殴打赵某、现已长大成人的当年"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注3】。 啰啰嗦嗦转述该案,还为了提出如下问题:1966年伟大领袖的"教唆能力"与1990年周洁老师的"教唆能力"相比,是不是有天壤之别? "刑之有赦,其来远矣(很久之前就有了)"。笔者以为,正是基于青少年的生理特点,依照国际惯例、中国法律以及考虑了文化革命的特殊历史背景,中共高层才在文革结束后下发的"红头文件"规定:在清理文革"三种人"过程中,对蒯大富、王大宾等高等院校的造反派头头,不予宽恕,依法惩处;对中小学红卫兵、红小兵则予以全部"宽恕"和"赦免",即使对那些直接参与了打砸抢的中、小学生,政府也不再追究其任何责任(笔者没有查到相关文件的原文,但大意应该不错)。 我不知道刘双对中共高层这一合法、合理、合乎人情的赦免决定,是否赞同。 分歧之二:"文革残暴史",究竟是哪一天"拉开大幕"的? 刘双说他写作《丑》文是要"一点一滴地否定和批判文革"。既如此,刘双就应该首先把文革酝酿、爆发、发展、高潮、持续、退潮、结束的各个阶段分清楚;把文革残暴行为发生的"前因"与" 后果"搞明白;把谁是文革的"丑陋之最"搞准确。 《丑》文说:"八一八"是文化大革命这出中华民族的悲丑剧拉开大幕的时刻;"八一八"之夜,躁动的红卫兵为了报答领袖的召见之恩,为了实现建立功勋的梦想,他们迫不及待地向“旧世界”宣战了"......红卫兵在文化大革命中第一个喊出"造反有理" 的口号,自觉地为这场浩劫推波助澜的历史"功勋",堪称丑陋之最......刘双的这些论述有三个错误: (1)文革悲剧大幕"拉开"的时间,不是1966年的8月18日;(2)红卫兵"破四旧"的目的,未必是"为了报答领袖召见之恩";(3)堪称文革运动"丑陋之最"的,当然也不是老三届和红卫兵。关于(1),中共官方把文革大幕"拉开"的时间确定在1966年的5月16日【注4】,学者也有把1965年11月10日上海《文汇报》刊登姚文元《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或者1996年6月1日毛泽东批准人民日报刊登北京大学聂元梓大字报及发表评论员文章作为文革十年史之发端的。 美国记者斯诺的记录较为独特,《红星照耀着中国》(1972 年修订版)中披露:1970年他最后一次访华时,曾从中国其他" 高级领导人"那里获悉,早在1965年的1月25日,毛泽东就与他的亲密战友做出秘密决定:"刘少奇必须下台"。按照斯诺的记录,文革的酝酿似乎也可以从1965年1月开始计算。不过,像《丑》文这样把1966年的8月18日作为文革"大幕"开启点的,笔者还是第一次听说。 学术研究可以百花齐放,但刘双的论断与文革史实不相吻合。 虽然从上下文看,刘双也有把"八一八"当作文革武斗发生起点的模糊意思,但那仍然与事实不符。因为在伟大领袖"八一八" 召见红卫兵之前,残暴行为已经发生。例如,1966年6月18日,北京大学造反师生(均为"有行为责任能力"之成年人)在批斗本校校长陆平等六十多名"黑帮"过程中,即不顾工作组禁令,给校领导、名教授戴高帽、拳打脚踢,用侮辱和武斗的方式向他们心中的"旧世界"宣战了。 此后,"武斗风"在中学校园蔓延开去,"血统论对联"也开始迅速散播,到7月底、8月初,围绕是否赞成"对联",部分红卫兵的拳脚已经落在了"辩论台"上不赞成血统论的那些同学(也有个别"出身好"的同学不赞成对联)身上,而小规模的查抄教授、老师家的违法行为也已露出苗头。1966年的8月18日那天,73岁的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戴上0001号红色袖章、发出"要武啊"的最高指示,不过是使已经失控的"红色恐怖"变得更加沸腾、更加惨烈罢了。 关于(2),既然红卫兵的年龄决定了他们"青春躁动、是非无断、理念易变"(刘双语),那么红卫兵在疯狂打、砸、抢时,有多少人会功利性地想着要为自己今后《履历表》中的"受过何种表彰和奖励"一栏增添"文革功业"呢?如果刘双一方面把红卫兵当时的打砸抢(包括烧毁档案)称之为"失去理智"、"无知任性",一方面却把红卫兵描绘成暗中盘算建功立业、领赏讨封的小小阴谋家,那么刘双大约又错了。 关于(3),《丑》文已经论证,当代第一个喊出"造反有理" 口号的是毛主席本人。刘双又指出,"文革中老三届提出了许多危言耸听口号,这并不是老三届的发明",不过是他们"鹦鹉学舌罢了"。既如此,刘双的思绪为什么不能再冷静、严密、周全些呢?倘若鹦鹉学说人话骂了人,你是杀掉那只鹦鹉呢,还是训诫那鹦鹉的主人呢?把学舌鹦鹉称作世间"最丑陋"者,能够证明刘双逻辑思维的清晰么? 依笔者之见,如果有朝一日我们能够建立"文革博物馆",那么"红八月展室"内文革"残暴史"的第一部分,必须是如下最最重要的事实。 --1966年3月,毛泽东在政治局常委会上说:对资产阶级学术"权威",要进行切实的批判......不要怕青年人犯王法。同年同月,毛主席又说:"现在大、中、小学大部分都被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地主富农阶级出身的知识分子垄断了","就是要教授给(被)学生打倒"。请注意,毛在1966年3月就开始强调"出身"了,而且批判的矛头,恰好指向了大中小学的老师。但是,这肯定不是毛泽东主张“有成分论”的第一次讲话【注5】。 --同年5月30日,毛泽东要求新华社和人民日报公开宣传、支持聂元梓的大字报,他指出:文化革命就非要靠他们去做,不靠他们靠谁?如翦伯赞写了那么多书,你能看?能批判?只有他们了解情况。我去也不行,只有靠革命师生。现在停课又管饭,吃了饭要发热,要闹事。不叫闹事干什么? --同年6月,针对北京大学、北京地质学院等高校发生的武斗事件,毛迅即作出批示:"党的政策不主张打人。但对打人也要进行阶级分析,好人打坏人活该;坏人打好人,好人光荣【注6】;好人打好人误会。今后不许打人,要摆事实讲道理"。笔者以为,就算"最高指示"当时曾原原本本地传达下去过,但这些违背宪法的疯话在1966年传达给幼稚、冲动的红卫兵去领会、去执行时,势必只剩下"好人打坏人活该"这一句了! --同年7月21日、22日,毛泽东在对新北京市委和各大区书记谈话时说:"一不上课,二管吃饭,三要闹事。闹事就是要革命","西安交大不让人家(指革命师生)打电话,不让人家派人到中央来,为什么怕人到中央来","让他们来包围国务院","文件要写上,可以(给中央)打电话,也可以派人(到中央)来"," 南京报馆被围三天,吓得魂不附体,就那么怕?不准围报馆,不准到省委,不准到中央,为什么那么怕?到了国务院,接待的又是无名小将,说不清(指负责接待红卫兵的干部职务不够高),为什么这样?你们不出面,我就出面。说来说去是“怕”字当头,怕反革命,怕动刀枪","匡亚明(南京大学校长)是不是要戴高帽子游行,辩论一下,结果自然就清楚了"。 《丑》文作者一定注意到了,上述"引文"几乎全部是伟大领袖在1966年8月18日之前讲的。甚至到了1966年的8月23日("八一八"之后的第五天),毛泽东在中央工作会议上也仍然说:"对各地所谓乱的问题,究竟采取什么方针?我的意见,乱他几个月"," 我看北京乱得不厉害,太文明了","工农兵不要干涉学生的文化大革命【注7】。学生上街就上街,写大字报上街有什么要紧?外国人照像就照像,无非是照我们的落后面,让帝国主义讲我们的坏话,有什么要紧?"类似的讲话还有许多,恕不一一列举【注8】。 文革爆发后还有一个特点:自称已经退居二线、专门研究理论问题的伟大领袖的"最高指示",常常会通过"副统帅"、"文革旗手"、"文革小组组长"、"文革小组顾问"等人的"讲话传单"迅即披露,传至四面八方,立竿见影。 文革"大幕"究竟是在哪一天、由哪双手拉开的,本不是个艰深话题,奇怪的是,刘双在嘲笑、抨击红卫兵文章"语无伦次,逻辑混乱"之际,却对毛泽东同样语无伦次,同样逻辑混乱的上述讲话未作很多分析和批判,更没有指出毛泽东谈话与红卫兵文章之间的必然的前因后果的内在关系。当然,刘双在建议修建" 文革博物馆"、设立"红八月展室"时,也完全没有提及毛泽东的上述重要讲话应该放在哪里陈列。 毛主席与红卫兵相比,一为成年人,一为未成年人;一为领袖,一为小兵;一为蓄谋既久、有备而来,一为"青春躁动、是非无断",因此,红司令和红卫兵在"丑陋之最"的排序上,应有严格区别。如果对"红色恐怖大幕"是哪一天、由"哪双手"拉开的都没有搞准确,那么《丑》文全篇的立意是否妥当,当然也就值得存疑。 二,把老三届百分之百地打入"丑陋"范畴是简单、粗暴、打倒一切的"文革手法" 毫无疑问,《丑》文作者对文革怀着深深的蔑视和憎恶,但作者大约没有注意到,他这篇观点看似尖锐、思想看似超前的大作,恰恰效仿了文革手法,"一刀切"地把全体老三届"切入"丑陋范畴。毛泽东"拉开"文革大幕的基本手法是什么?就是简单、粗暴、移花接木、形而上学、攻其一点不及其余、否定一切和打倒一切。 我和《丑》文作者的分歧也在这里:我反对简单、粗暴地打倒一切。 分歧之三:"残暴红卫兵",是否等同于"全体老三届"? 笔者注意到,刘双在《丑》文中使用了"屁话"这个词,赞成刘双观点的网友则在网站留言中则动用了比"屁话"更加粗俗的谩骂。巧得很,毛泽东在文革前后的谈话、诗词中,也喜欢用"放屁"、"屁话"之类粗俗词语。如果只是喜欢使用粗俗词语倒也罢了,《丑》文的更大错误在于作者自觉不自觉地采用偷梁换柱手法,混淆概念,把"少数红卫兵"的"集合"无限扩大,混同于"全体老三届"。 众所周知,"红卫兵"、"老三届"、"知识青年"是三个涵盖范围并不重合的"集合"。老三届中,有人始终没有资格加入红卫兵;老三届中,也有人根本没有上过山、下过乡;同样道理,红卫兵和知识青年群体中,肯定也有人不属于老三届。 可是,《丑》文作者似乎故意对此视而不见。他一面说," 老三届中的红卫兵"或"属于老三届的红卫兵",一面又写道:如果说制造(8月)"红色恐怖"是少数极端分子的行为(刘双承认这是"少数极端分子",很好,很对),那么对教师的人身和人格的侵犯则是老三届的群体行为。原北京师大女附中的校长卞仲芸女士就是在本校的操场上被一群十六七岁的女中学生活活打死的。这种学生将老师打死,逼死的现象在当时是很普遍的事情。许多经历过文革的老教师提起往事仍然不寒而颤。有人说老三届是用狼奶喂大的,这种比喻并不过份。 笔者首先向卞校长的亡灵表示深深哀悼。 不过,刘双在提出"群体行为"和"打死、逼死老师的现象很普遍"之后,既未提供数据资料,也未作定量分析。 笔者和刘双的分歧是:1/从时序上看,老三届对本校教师身体和人格的侵害,发生在前;大规模冲出校园"破四旧"在后。2/ 从诉诸武力的暴烈程度上看,红卫兵对本校教师的侵害虽然也不轻;但对校园之外"地富反坏右"的侵害则更加肆无忌惮、更加残暴广泛。3/笔者手边虽没有具体的可供比较的数据,但从高皋、严家其的《"文化大革命"十年史》所列举的文革初期的罹难者实例看,也是社会死难者的实例大大多于中学校园。 因此,刘双断言"对老师侵害"的老三届的人数比8月份参与" 红色恐怖"的人数更多,显然不够严谨--因为我们迄今尚未看到能够证明这一点的数据和资料。 系统、定量、专题地分析研究老三届、红卫兵、知青运动,非笔者之力所能胜任。准确提供北京中学校园内老师们遭到侵害的数据和实例,也非笔者一人之力所能承担。由于笔者目前从事新闻工作,因此我只想解剖自己身边的一只真实的"麻雀"。1966 年,笔者就读于北京四中高二年级五班,全班四十二人,但四十二名同学没有一人动手打过老师,本班"红五类"也没有因为出身问题动手打过本班所谓的"黑五类",因此,就在刚刚过去的2000 年春节,我们班的在京同学(大家的"家庭出身"不同哟!)还能毫无芥蒂地与班主任老师、与老同学欢聚一堂。我在这里准确地回忆、记述了本班同学在文革中的"群体行为",我不知道,在文革的北京城里,我们班的情况是不是唯一的【注9】。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丑》文作者的立论方法,本身就有点丑陋。 毋庸讳言,1966年夏秋,老三届被大致划分为"红五类"、" 黑五类"或者"灰几类"--虽然这很不科学,很不文明,很不人道-- 但令人惊讶的是,在文革结束三十多年后的今天,刘双竟然要把曾经"出身泾渭分明、列队壁垒森严、待遇迥然不同"的三类人合为一类,他要更加简单、更加粗暴、也更加荒谬地将老三届全部称为"丑陋者"。 世间万物,姹紫嫣红。即使"黑"、"白"两色间也有"灰度"的千差万别,从白色到浅灰到深灰再到黑色,黑白电视机、打印机、复印机的"对比度",该有多少细微差别?全球法律,各有不同。但不论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还是中国仍在不断改进的《刑法》,都会根据罪犯之刑责大小,判处不同刑期:从一年、三年、五年...... 直至十五年、二十年、无期徒刑甚或死刑。 要不要抹煞上述差别,就是我和《丑》文作者的分歧所在。 我并不想为少数红卫兵的血腥暴行作辩护,我要表述的基本观点是: --文革中填写"家庭出身"、"社会关系",精细而又复杂。运动发展在各地区各学校也绝无"平衡"可言。有学者估计,"因血统论一度甚嚣尘上,文革初期北京中学校园内被划入“狗崽子” 和准“狗崽子”的学生,大约占到当时在校生的50......"笔者认为这一"估计"是可信的。以本班为例:全班四十二人,有资格加入"老红卫兵"、有资格参与红八月打砸抢的,只有十个人,不足全班总人数的1/4。这或许也算"不幸中的万幸":初期的老红卫兵为保持队伍的纯而又纯,竟把大多数老三届排除在"打砸抢运动"之外了! 谁会想得到,三十多年后的今天《丑》文重又把当年的"狗崽子"、"准狗崽子"再次塞入"与生俱来"的"丑陋"行列,因为他们的出生年代已经决定了他们只能是"老三届"而不是其他"届"!让这些青少年时代遭受过屈辱的人们重新站入被鞭挞的行列,这是不是有点太不人道? 《丑》文的错误正在这里:作者执意把一部分红卫兵应当承担的丑陋和罪责,强行"栽赃"在100的老三届头上。就像中共历次政治斗争中"左派"经常使用的手法:夸大敌情,混淆矛盾,简单、粗暴地打倒"他要打倒的一切"。 刘双说,用"狼奶喂大"来形容老三届"并不过份"。我却感觉不然。 笔者无法了解、但却非常渴望了解、也相信终有一天我们能够了解:校内、校外,全北京、全中国到底有多少冤屈者被中学红卫兵殴打致残、致死。我所确切了解的只有一件:笔者的父亲是在单位批斗会上被人活活折磨死的,而单位的那些造反派又是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成年人;笔者曾在内蒙古插队、教书,我清楚了解文革时发生在内蒙地区"整内人党"是何等惨烈,成百上千的蒙古族干部群众,被同单位的成年人逼死、打死、打残。 因此,我的结论是: --文革之中,死于成年人之手的无辜者,比死于未成年人之手的无辜者多。 --如果说老三届是用"狼奶"喂大的,那么当时已经成年、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造反派又是用什么"奶水"喂大的呢?《丑》文对文革之中的"成年凶手"几乎完全没有着墨,不知道刘双准备用什么重量级的形容词去记录和描述他们?还有,因为老三届中有人打死老师,就推理全体"老三届丑陋",那么对"成年凶手"以及由此推广开来的当时全社会的成年人呢,我们是不是该用比"丑陋"更加强烈的形容词去描述他们? 还有文革的"始作俑者"呢。 刘双似乎感觉到了自己推理的不够严密,于是提出了一个新观点:因为那个时代丑陋,所以处于那个时代的老三届也就必然全体丑陋。 我的质疑是:A/时代丑陋,则处于那个时代的八亿人是否都丑陋?B/倘若八亿国人都丑陋,那么社会上的所有人是否也就没有了差异?C/如果那个社会的所有人都因为丑陋而毫无差别,那么《丑》文作者何苦非要把老三届"拎"出来单独予以鞭挞呢?如果把批判、打击的矛头始终对准全体老三届,"文革教唆犯"们会不会被因此放过? 我担心,真的很担心。 分歧之四:没有制止发生在身边的罪恶,就一定是"罪恶的同谋"吗? 刘双跨越真理,继续激昂前行,于是走向真理的对立面,滑入极端、僵化的陷阱,也因此与我们的分歧越来越大。 刘双写道:“1998年夏天,原师大女附中的一位老三届从美国斯坦福大学再次回到北京。和前几次一样,她是为在文革中被打死的中学老师而来。早在20年前,她曾去探望被她的同学打死的老校长的家属。她是唯一一位来探望死者家属的师大女附中的学生。10多年前,她在《女性的野蛮》一文中再次重提往事......" 刘双的结论是:文革期间,谁若没有制止发生在身边的罪恶,谁就一定是罪恶的同谋! 师大女附中的这位老三届返回母校探望卞校长的家属,应予肯定,但她和刘双得出的结论我却万万不敢苟同。 是的,笔者曾吃惊地看着北京四中的红卫兵(笔者感觉,主要是初中生)批斗校长和老师,却没有理智(当时的"认识水平" 当然不能与今天相比)也没有勇气去制止暴行、解救校长老师。面对闹剧,我看了不多久就怀着困惑、无奈的心情离开了。但是,我至今冥顽不化地认为:倘若我当时有胆、有识、冲上去大喝一声:"住手!你们这些无法无天的毛孩子!"我也肯定无法解救校长或改变老师被批斗的悲惨境遇,只能白白地增加一名被揪斗的对象。今天,我愿意为"怯懦"公开道歉,但绝不会为"罪恶的同谋"去忏悔! 真理跨过一步,有时就是谬误。如果因为没有制止发生在身边的罪恶,就变成"罪恶的同谋",那么我要诘问:校园内,不是还有若干侥幸未遭批斗的老师么,其年龄、其学识、其行为责任能力均远远超过他们的弟子,那么,没有冲上去制止罪恶的老师们,他们是否也算"罪恶的同谋"? 三十年后,我是这样评价自己的:"见义不为,无勇也"(《论语》)。面对一名(!)歹徒,笔者曾在漆黑夜晚奋力出手援助呼救者,并因此受到公安机关表彰,但是,刘双无权要求笔者在面对十名全副武装的歹徒时仍然勇于赤手空拳出击。我承认在面对难以抵御的困难时自己会退缩,但我至多只是个"无勇"者。 想把什么"同谋"的帽子扣到我头上,我将明确拒绝。 把"无勇者"混同于一名"杀人越货者",这官司打到哪里我也不服。 类似例子,举不胜举:1931年,日本军国主义侵占了东三省,作为军人的张学良奉蒋介石之命采取不抵抗政策率领东北国军撤回了关内,张学良是日本军国主义的同谋吗?沦陷之后的东三省内,凡是没有像杨靖宇、赵尚志那样壮烈牺牲在抗敌第一线的东北"亡国奴"们,也都是日本鬼子的同谋吗?奥斯维辛等等的集中营内,所有逃生的、被盟军解放的战俘和营员,都是德国纳粹的同谋吗?让我们再把目光拉近些,看看那个敏感话题:1989年6 月4日凌晨,当解放军戒严部队奉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区域",沿着西、东、南、北四个方向朝天安门广场"突进"(1989年6月4 日新华社通稿用语)时,沿途千千万万的北京市民和大学生最终还是让开了大路、撤出了广场,那些市民和大学生今天又算什么呢? 提出"同谋"论点并假惺惺在那里忏悔的人,有哗众取宠之意,无事实就是之心。 《丑》文作者的这一思维模式,说的轻些,是认识片面;说得重些,这是对广大弱势人群的攻击性行为,或者也就是自虐。我既不想自虐,也不想被虐。我只想说,共产党的历次运动千不好、万不对,但运动后期总有一条是对的:"解脱大多数"。"左" 的东西,给中国带来的危害要远远超过"右"。 鉴于刘双口口声声指责老三届良知泯灭、全体丑陋,因此我特别想听听刘双当年在学校是怎样解救惨遭批斗的校长和老师的-- 无论他当时在中学抑或在小学。但愿《丑》文作者不是"罪恶的同谋",好让懦弱的我听到一个勇敢者的辉煌故事。 分歧之五:给老三届"定格",是不是有点僵化和教条? 经过漫长、尖刻的批判后,《丑》文作者最后概括说:老三届这三个字本身散发出来的历史气息,已不需要在使用它的时候再对其进行任何修饰,这一代人的历史形象应该定格了。 定格在哪里呢,当然还是"丑陋"。 反驳刘双的"定格"说,有件事值得插叙于此。 包括美帝国主义在内的八国联军,曾在本世纪初强行杀进中国人的家园并把清政府打得俯首称臣、割地赔款。庚子赔款数额浩大,但美国人却忽然"良心发现",决定把美国应当获得的高额赔款全部用在中国建设上,其中的1/2竟然还"专款专用"--指定用来帮助晚清政府创办中国的高等教育【注10】。虽然有人迄今仍把美国人在本世纪之初的这一举动继续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说他们垂涎中国久矣,搞的是文化侵略,但今天的清华校史,却对美国人的这一善意举动表示了肯定。 美国人参与八国联军入侵中国,那是丑陋的。美国人用已经到手的"庚子赔款"帮助中国办教育,这是不丑陋的。此一时,彼一时,美国人并不永远都青面獠牙和丑陋无比。 同样道理,就算老三届曾经行为丑陋,但老三届人数众多,绝不会整齐划一、一模一样的丑陋;就算红卫兵的行为都丑陋,他们的卷入程度、参与时间也会有所不同;就算部分老三届、红卫兵一度失去理智、行为残忍,但在文革十年间,他们也绝不是从头至尾、彻头彻尾、死不改悔的"丑陋派"和"残忍派"! 古人云:"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左传》)。 让我们回到电影拍摄术语"定格"上来。记得小时候看反特电影,片中人物刚一露面我便急切地问大人:"这是好人还是坏人?" 根深蒂固的教育宣传,似乎把大千世界的芸芸众生简单地分作" 好人"和"坏人"。及至文革来临,老三届争先恐后关心国家大事,牢记毛泽东所教导的:阶级分作"敌"和"我",群众分为"左"、" 中"、"右"。幼稚的红卫兵简单、机械地理解着领袖教导,似乎好人就永远干不出坏事,坏人就永远干不好事!因此坏人的家要抄、思想要斗,如果再不行,那就从肉体上消灭他! 那个时代,对阶级敌人不用"定格"用什么呢? 可是,时代变了,我们还会那么简单、僵化么? 尽管《丑》文作者对红卫兵的疯狂崛起和迅速跌落极尽讽刺挖苦之能事,但他不得不承认:不少初期的中学红卫兵在尴尬地经历了1966年秋冬季的父母被打倒后,忽地发现自己正从"红五类的天堂"跌入"黑五类的地狱"。在大起大落并且碰得头破血流之后,许多老红卫兵开始慢慢醒悟,梳理思路,远离残暴了。 仍以本班为例:十名红卫兵中,六人的父亲在1966年的7、8 月份就被"揪出来"遭到批斗,其中一人父亲与空军司令吴法宪观点"顶牛",五人父亲因为领导工作组"镇压了"学生、群众运动,也遭到批判。至1966年12月底,九人的父亲分别遭到关押、批斗,其中一人的母亲还被迫在中南海的国务院总理办公室自杀。坦率讲,本班红卫兵的相对冷静和低调,有"被迫"、"巧合"等特殊外因,但这些客观存在的"外因"确实修正、制止了部分中学红卫兵的进一步残暴,使他们的"丑陋“和"残暴"有"量"的减轻。 结论:即使对于参加了红色恐怖打砸抢的中学红卫兵,也会因本人年龄、父母被"揪出来"的先后不同等特殊原因,而有"参与程度"的不同。可是,《丑》文作者却坚持要把丑陋的红卫兵、不那么丑陋的红卫兵以及没有机会参加初期红卫兵打砸抢的全体老三届,统统"定格"为丑陋。 《丑》文的这种逻辑思维方式,不禁让我想起有待改革的中国劳改、劳教制度:倘若有人触犯刑律,在某些人眼里,他便一" 犯"而终身定格为"坏人"了。这不禁让我想起了文革辩论对联时的"报出身":上得台去,你必须首先自报家门,即使你出身"职员",也会被人立刻轰下来;稍有迟疑,拳脚便会落在你的头上身上。这不禁让我推测:我们这些相貌丑陋的老三届只有首先承认自己的精神也"丑陋",然后才能平起平坐地与刘双共同探讨文革或者其他的什么话题。 《丑》文说:文革时,"笔者的一出身不好的同学为了表明自己决心脱胎换骨的决心,不止一次地在对联的辩论会上狂喊: “我就是一个混蛋!”行文至此,他那张无血色的小脸,不知所措的眼神又浮现在我眼前。"今天刘双急切地等待的,或许就是哪位老三届的这样一声狂喊:"我就是丑陋的!"可惜,当年那些有着一张张"无血色的小脸"的孩子们,现在都已长大。 文革时,为强调"理性批判"之重要,有位俄共创始人的话曾被广泛传播,他说:给孩子洗完澡,千万不可把脏水和孩子一起泼出去!我至今十分欣赏他的这一比喻。可惜,读刘双的《丑》文,给人的感觉却是完全相反:他不仅不肯用清水给孩子洗洗澡,还要从历史的河流中淘出一盆污泥浊水(有人说是"屎汤")狠狠地涂抹在老三届这个当时(基本)尚未成年的孩子身上,然后就把污水和孩子一起泼了出去。 倘刘双真的准备这样做,依我看,那不仅伤众,也未必行得通。 三,"付出"的丑陋不同,"认领"罪恶与忏悔却要求一律? 忏悔该如何操作,能否分层次进行,能否私下进行? 说完"丑陋",再说说"忏悔"。 我所理解的老三届"忏悔",与刘双不同。如果笔者直接撰写论文反思文革,我宁愿把忏悔改为"反省"、"反思"、"反躬自问" 甚或是"深刻检讨",不过,为着叙述方便,暂且按着刘双先生的思路,就用"忏悔"。 分歧之六:千百万人的忏悔,该如何操作实施? --《丑》文这样说:老三届缺少爱心,崇尚兽性。一旦土壤适合,就会开出血淋淋的恶之花。遗憾的是,文革过去32年了,老三届中没有人出来认领和忏悔这一份罪恶,向老师们,向死者的家属,向全社会说一声对不起。这在道义上是讲不过去的! 听,作者在大声疾呼:老三届,赶快向全社会公开忏悔! --《丑》文继续说:1998年夏天,原师大女附中的一位老三届从美国斯坦福大学再次回到北京......这(她写的书)是来自老三届的第一声【注11】忏悔,只是声音太微弱了......说老三届是丑陋的,是因为在老三届中象这样良知未泯的人实在是太少了。 听,作者在大声警告:倘若你们还不公开忏悔,那就是良知泯灭、无可救药! --《丑》文还要继续说:老三届,即使你能证明自己在那场浩劫中做到了洁身无垢,但由于当时的整个社会都丑陋,因此你的"辩白实在是多余"的。 听,作者在大声呵斥:即使有少数老三届在文革中从未参与任何过激行动,做到了"出污泥而不染",但因为当时整个社会都丑陋,而且你没能跑出国、躲开去,因此罪恶还是在你身边发生了,而且,你没像遇罗克、张志新那样大无畏地站出来公开批驳血统论,公开批评毛泽东和他发动的文革,也没有被判处死刑,因此你当然丑陋。如果你现在打算表白你洁身无垢,那也不行。因为你的辩白不仅多余,而且有"自我表扬"、"为文革翻案"以及" 为老三届涂脂抹粉"之嫌,因此,你必须听我来告诉你--你丑陋,要忏悔! 看,刘双是不是有点霸道:洁身无垢的那些老三届,怎么连" 说话(辩白)"的权利也被剥夺了呢? 好吧,就算所有老三届必须一个不拉、百分之百都忏悔,具体的操作和实施似乎也有困难。改革开放以来,人们对"可操作性"的关切度正迅速提高,由于《丑》文对老三届忏悔的"实施细节"语焉不详,因此作者只好仿照新闻学中的五个"w"【注12】,提出若干问题,即:全国各地的老三届,应该在哪里、向什么人、用什么方式(公开抑或私下)进行忏悔?倘若老三届希望自己的忏悔一次性获得"通过",刘双是否能够先行公布"标准答案"?还有,就算忏悔将不再考虑老三届"卷入文革的程度"和"手上是否有鲜血",麻烦也还有:譬如某老三届在66年只读完初一,后务农下乡、做工下岗,至今仍在为每日温饱奔波,而写作能力又大大蜕化,那么本人口述、他人代笔,其忏悔能否也算有效? 问题还有:千千万万、洋洋洒洒、陆陆续续的忏悔录是在传媒、网络上发表呢,还是结集出版?忏悔运动展开后,必然出现" 经营亏损",刘双是否已与政府"有关方面"取得联系、争取到若干补贴("知青办"早已取消,不知道此类事现在归哪个部门管)?还有:主持忏悔、确认他人获得通过的"牧师"该由哪类人充当?坐在台上主持老三届集体忏悔的"红衣大主教"是否也要先对老三届或者全社会讲清楚自己在十年文革中的表现,按眼下时髦说法,他们也该有个"上岗证",总不能自己屁股下面还有见不得人的丑陋(!),就在那里面无愧色地充当评判他人能否"转世"的神职人员吧? 含混不清、似是而非,"忏悔运动"如何展开? 海尔集团总裁张瑞敏在改革"大锅饭"工资制时曾说过一句名言:"平均就是最大的不公平。因为你付出的是不等量的劳动,得到的却是等量的报酬。"【注13】张瑞敏这话说得多精彩。在计划经济下熏陶出来的"一律"观念,其实并不公平。我们拥有过政治一律、贫富一律,思想一律、舆论一律,难道现在还要再来个"忏悔一律"么? 说到底,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三十多年前的那场文革,是一种非科学的传统陋习和非现代的体制弊端相互作用,经岁月积累而孕育爆发的大悲剧。三十多年后的今天,我们对文革的再认识肯定也会有一个渐进的过程。全体老三届,包括我也包括刘双,在1966年、1976年、1986年、1996年......2006年、2016年,我们每个人、每一年的对文革的认识,难道会停留在同一水平上?我敢说,无论横向与他人比或者纵向与自己比,我们的认识总会在各自原有基础上不断深化。《丑陋的老三届》一文,没有发表在1976年,也没有刊出在1986年,甚至到了1996年其"初稿"也没有最后敲定【注14】,或许就是一个例证。 说到底,老三届每一"个体"对文革的认识,总会因其文化背景的差距、经历际遇的差异、时间空间的转换而产生巨大差别。就好像中国的十二亿人不可能排成一个方阵、在同一时刻、齐头并进地跨入小康社会一样,老三届对文革的再认识、对自身行为的再认识,也不可能在同一时刻达到同一水准。笔者以为,先认识清楚的人不妨以身作则、先行一步先忏悔(譬如刘双先生);对尚未认识清楚的人,"先知先觉"不妨等等他们。 分歧之七:忏悔或者反思,是否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 《丑》文作者曾非常客观地描述了老三届的文革悲哀:“1957 年的反右斗争中有五十五万人被打成右派,但运动没有在中学进行,那实在是不幸中的一件幸事。文革到来之时,中学生就在劫难逃了,千百万老三届成为这场斗争的殉葬品”。 把全体老三届定位为"殉葬品",我赞成。但笔者和《丑》文作者的分歧立刻就来了:既然老三届已经不幸、悲惨地因为殉葬而被一度(!)深深地、活活地埋入像明十三陵那样的"地宫",《丑》文为什么还要喋喋不休地大声责问老三届: --你为什么在劫难逃地成了文化大革命的"殉葬品"? --你为什么至今不懂得为自己的"殉葬行为"而忏悔? 苍天在上,究竟什么是忏悔?究竟我们该怎样忏悔!基督教的忏悔,似乎有如下原则:1/自愿。在神职人员的游说下,由虔诚信徒自愿去做。2/隐秘。忏悔者愿意公开自己的姓名,可以;不愿公开自己的真实身份,也可忏悔。3/保密。教徒忏悔后,神职人员不得把忏悔者姓名和忏悔内容公之于众。4/鼓励。忏悔之前,神职人员必定好言相劝,不厌其烦;忏悔完毕,牧师总会热情予以鼓励,说一句"上帝一定会宽恕你"。 《丑》文所要求的忏悔,没有遵守上述"四项基本原则"。 其实,西方基督教的这些原则,在中国古代先贤那里也能找到支持。古人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迷而知返,得道未远也","过(过失),人皆见之;更(更改),人皆仰之"。民间谚语说得更直率,"浪子回头金不换"! 说到底,靠着强迫老三届忏悔、反思来肃清文革遗毒,要求老三届"人人过关",这本身就有点文革"味道"。如果我们不注重体制改革、不强调体制创新,却指望靠着大规模的群众运动,靠着长期的、强迫的思想改造去铲除诸如成克杰、胡长青那样的丑陋分子,那么我们的任何"运动"和"斗争"都只能像"割韭菜"那样割了一茬又一茬。即使"过七八年再来一次",也仍然无济于事。 《丑》文在《黄河》杂志上刊载多日而未见老三届热烈响应、纷纷忏悔的原因,或许正在这里;《丑》文在互联网上张贴出来便遭到许多人驳斥的道理,或许也在这里。《丑陋的老三届》其实并不证明着全体老三届的都丑陋,它恰恰证明了《丑》文作者以及某些自由贴的那么一点点丑陋。 《丑》文还说:“老三届在回忆成长经历时,往往使他们的内心产生阵阵的疼痛。他们不能忘却那如烟的往事,但在公开的场合却要回避使自己陷入窘境的话题......每一代人都有自己的代表人物,老三届也不例外......(希望)再过一些年,能够看到以下曾经有着全国影响的老三届或者是他们的亲属写出的,有着较高境界的文字(名单见《丑》文)”。 其实,凡在谈及往事"内心阵阵疼痛"并且"羞向人前说起那段惨痛回忆"的老三届们,是否可以视为已经后悔、已经进行了反躬自省、已经进行了某种程度忏悔的"准好孩子"?是否可以就此将他们一概列入"可以教育好"的范畴--可惜,从《丑》文遣词造句的感情色彩看,作者似乎不赞同。 分歧于是又来了:笔者以为,读罢《丑》文,老三届、红卫兵中那些"代表人物"、"疯狂人物"大抵是不会也不敢去公开忏悔的,哪怕他们曾经有过忏悔和反思的冲动。为什么?因为《丑》文和随之而来的那些自由贴已经做出"定格"处理:如果你不忏悔,那么你很丑陋,必须下地狱!如果你忏悔了,那么你真的很丑陋,因此你仍然只能下地狱!我不知道,倘若一名信奉上帝的虔诚的基督徒因为忏悔而"丢人现眼","名声扫地"甚至成为人人喊打的" 过街老鼠",那么他的身后,还会有谁敢去忏悔? 时序即将跨入二十一世纪,没有人会否认全球如下大趋势:世界的多极化,思想的多元化,文化的多样化,那么老三届的" 是否忏悔"、"忏悔方式",以及忏悔能够得以通过的"标准答案",能否也允许多元多样化? 修正刘双的过分尖锐,我愿对《丑》文作些理性的补充: 1/对红卫兵和上山下乡的"代表人物",公众确实有"权利"呼吁他们写出自己的真实经历,因为他们曾经是公众人物,因为那对留存文革史料以及改善他们自身的公众形象,均有裨益。但是,即使对"有着全国影响的老三届",我仍然主张"诚恳敦促"要和" 坚持自愿"相结合。敦促的语言,必须与人为善。既然法律和政府已经颁布"赦免令",那么"好言相劝、诚恳敦促"与"讽刺挖苦、咄咄逼人"的后果,肯定不同。 2/文革中凶狠打人、抄家的红卫兵,虽然他们不必为自己的残暴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虽然其个人经历更多属于重复性的"个案",但由于文革整体的残暴确实是由一个个具体的残暴堆积起来的,因此他们最好能公开(但可以不用真名)做出忏悔和反思,为历史更多地留下一些具体史料,以便后人能把中国文革史写得更加生动翔实、有血有肉。迅速崛起的中国互联网已经为这种" 隐秘忏悔"提供了绝佳的便利工具。 3/对于老三届中盲目随大流的"芸芸众生",我主张以更加宽容的原则去对待,即,无论这些昔日普通老三届今天在社会上属于"成功人士"还是"一般群众",都应坚持如下原则:是否忏悔,是否公开忏悔,悉听尊便。 对忏悔的"标准答案",我并有如下建议: --当初的少年郎凡勇于公开忏悔,敢于公开说出自己的幼稚、疯狂和残忍的,我们尊敬之,佩服之,为其知耻之"勇"大声喝彩;-- 对自己的父母长辈、妻子丈夫、儿子女儿等至爱亲朋,私下讲述自己的那段愚蠢、残暴行为;或在私人日记里作一番忏悔和反思,并在日记扉页说明,要把它留给后人......只要这样做了,应该也可以算是"正规的忏悔"。 --夜半不眠、辗转反侧、扪心自问,能够在内心深处说几声" 惭愧"、"抱歉"、"千万恳求原谅"等等,并且在此后的言行中始终对"疯狂"和"极端"保持冷静,是不是也可以算作"不够正规的忏悔"。 无论答案"正规"与否,我都愿意将其视作"有效"。 不知道《丑》文作者刘双是否能够赞同我的这些拙见。 四,"有罪推定",必然是逻辑推理的荒谬不堪文字粗疏,或许表明了作者的浮躁与焦虑 以上七项"分歧",基本都在说"红卫兵"。《丑》文的另外一个重要部分,是要继续追杀离开了城市的老三届。不过,刘双在抨击老三届知青下乡、返城、上学中所使用的"手法",更加充分地显露出《丑》文作者论证手法之"丑陋"。 分歧之八:老三届,读书做工、向东向西,为什么一概都丑陋? 杜甫作诗,志存高远;殚心竭虑、反复推敲,因此被后人尊称为"诗圣"。刘双为文,务求尖锐新潮、务求一鸣惊人,甚至不惜用自己的"矛"去刺自己的"盾",搞起了现代法律所不齿的"有罪推定"。 让我们看看作者为了"语不惊人死不休",是怎样"有罪推定" 的: 《丑》文说:持续了20年的,与上山下乡逆向的"打工潮",从实践上否定了上山下乡运动。如果一个国家将发展工业所必须具备的预备人员强制性地转为务农人员,就是一种倒退。以上山下乡为手段去减少城市人口以消灭城乡差别;以减少脑力劳动人员的数量去消灭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的差别的做法,是农业乌托邦主义在20世纪最荒诞的实践。 刘双的这些论述很正确,但非常可惜,当同样"身在农村"的知识青年开始进城、返城的时候,《丑》文作者的立场和态度就一下子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 七十年代初期,知青在冬季短暂回城,刘双讽刺揶揄道: “秋天是知识青年返回城市的季节。他们将在无聊和空虚中度过一个漫长的,城市的冬天。把自己失落的脚印留在城市阴冷的街道上,把自己迷茫的身影留在城市人怜悯的目光中。当春天再一次降临的时候,他们只好又无奈地回到农村”。 七十年代中后期,知青涌起返城浪潮,刘双又冷冰冰地批评道:“在十年上山下乡运动中,千千万万知识青年自发和自觉作的一件共同的事情就是抗拒(!)被农民的同化(!)和不惜一切代价返回城市。每逢升学,农转工,调干的机会,他们就会不择手段:女的不惜出卖色相,男的不惜以死相要挟”。 假设有部分知识青年一时冲动,表示要"扎根农村",刘双又会恶狠狠地咒骂道:"永远扎根农村边疆"的誓言象一声响亮的臭屁......70年代末期,近百名有全国影响的知青联名发出了"坚决扎根农村六十年"的最后一声狂吠,理念之迷乱,时务之不识,冥顽之不化已达到丧心病狂的程度。 笔者不知道,为了返城,究竟有多少女知青"不惜出卖色相",有多少男知青"不惜以死相要挟",读者能够看清的只有一点:刘双分明是用两个不同"标尺"在衡量昨天的"知青"和今天的"民工"!笔者不禁要问:《丑》文作者到底希望知青被"同化"、因此也就" 扎根农村志不移"呢,还是欢迎他们返回城市,像"民工"那样成为一名"工业后备力量"?总不能城市、乡村两处茫茫大地,竟没有中国知青的一块立锥之地吧! 知青回城之后,《丑》文作者对老三届的莫名刁难仍然没有停止: --倘若老三届中有人幸运地参加考试,赶上了七七、七八级的末班车,那么刘双会讽刺说,因为老三届"被录取",结果就导致了文革"中断文化教育的孽债被名正言顺地一笔勾销了";如果老三届不幸没有机会进入高校深造,那么刘双又会嘲笑你:"由于文化水平偏低,而年龄又相对偏大",必然"过早地被社会淘汰" 。 --进入大学,老三届仍然要挨骂。假如你学习恰好不够努力,那么你便是"对知识的渴求已不再是学习的第一目的";如果你恰好学习努力、成绩优秀,那么你也不过是"对获得一纸文凭的满足和对可以名正言顺地混入知识分子行列的窃窃之喜";如果你八十年代初大学毕业,得到国家重用,那就更坏了,因为你"浪迹江湖十年之久",不过是"把上学读书作为进入官场的敲门砖" 。而且刘双断言:这类老三届"不在少数"。 "多数"、"少数"、"极少数"这类词汇,刘双可以随意调遣、任意发配。说老三届有幸在1977、1978年考取大学,刘双说那是" 极少数",是多少多少万比"1";等到要说"极少数"七七、七八级老三届"把上学读书当作进入官场的敲门砖"时,形容词又变成" 不在少数"了! 仔细阅读、品味《丑陋的老三届》,可以发现作者此类自相矛盾的说法,几乎可以信手拈来。直到这两天,我才深切地感受到什么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什么是"文革遗毒"和"文革遗风"。 刘双对老三届的糟踏,还没有罢手。八十年代中后期,倘若你回忆过去的知青生活,那你便是"蓬头垢面"、"灰头土脸"、" 丑陋不堪";倘若你不去回忆知青生活,那么你又有可能是"从内心深处看不起农民,也看不起农民的孩子们"(今天的许多城里人,都犯有这个大毛病)。 不知道《丑》文作者哪里来的那么多的"仇恨",以至老三届的子女都要跟着倒霉,成了近四十年来"整体素质最低"的中学生-- 不过,这显然不是事实--《丑》文曾明确指出:如果“用张铁生考过的那套卷子在1973年对67届、68届、69届和70届的初中毕业生进行全国同试,多数人还考不到张铁生这个水平,“白卷”大军不会少于一千万”!我困惑:1976年前后出生、1982年前后进入恢复了教学秩序的校园学习的老三届的子女们,怎么会在高三毕业时面对1973年的“试卷”还要抓耳挠腮、束手无策呢? 刘双到底是要批判文革呢,还是要为“学工学农学军”的文革教改唱赞歌? 《丑》文还说:老三届作为一代人,“在(文革)被剥夺学习文化知识的基本权利的历史性时刻,表现出来的是一种整体性的麻木,虽然个别人有一些反应,也不过是不健全的政治神经的抽搐而已”。 照此分析,在那"历史性时刻"刘双大约应该做到了"众人皆醉我独醒",应该能够开着"顶风船",与毛泽东主席"剥夺老三届读书"的错误进行了"非麻木"、"非抽搐"的斗争吧?可是,摆在读者面前的这篇《丑》文,似乎不能证明这一点。 尽管网上因为追求速度而常常忽略文字的精确,尽管长篇论文的文字疏漏可能属于"小节"而且并不妨碍作者基本观点的阐述,但刘双的这篇《丑》文先在《黄河》杂志上白纸黑字地刊登出来,事隔一年多,又搬到"田小野"的网站上来争取更多读者,按理说,作者早该把文字的疏漏大体消灭干净了。 可惜,《丑》文的文字疏漏多得令人吃惊,它至少证明作者受今日社会浮躁思潮的冲击,心态有点不够冷静,对文字细节也有点重视不够。例如: 1/ "金榜提名得到深造的机会",应为"金榜题名";2/ "另人厌恶",应为"令人厌恶";3/ "农民极其子弟",应为"农民及其子弟";4/作者在批评了知青中有人"走后门"离开农村后说," 权利对于看似平等的“知青”大军的瓦解作用从来就没有停止过",这里的"权利"应为"权力";5/干部子弟"贵为金枝玉叶,即没有人压迫他们,也没有人剥削他们,到底有何反可造","即"字在《丑》文中几乎全部用错了,应为"既没有......也没有......" 。 6/ "小将们就从辉煌的颠峰上滚落下来",应为"巅峰";7/ "这些报纸除了顽固地、不厌其繁地贩卖......",应为"不厌其烦";8/ "解放初期,有人曾告戒干部子弟要以史为鉴......这种告戒固然用心良苦",两处"告戒"均应为"告诫";10/ "腊炬成灰",应为"蜡炬成灰";11/ "比较恰如其份的",应为"恰如其分",理由:"分寸"不写作"份寸"。 12/毛泽东第一张大字报"其中例数刘少奇的所谓"罪状",应为"历数......罪状",意为"一条、一条";13/ "文章的作者小小年纪,吃了十八九年的粮食,书只读到中学,事还没有作成一件,那里来的如此了得的傲慢与嚣张",应为:"哪里来的......";14/ "肆意杀戳“四类份子”和他们的后代",应为"杀戮......";15/ "这种自吹自擂尤其表现在最近国内外出现的一股研究“文革” 异端思潮的热浪中,其作浪者的多数还是文革中的“老三届”",这一句里的"作浪",读不懂。 16/ "原北京师大女附中(现在的实验中学)的校长卞仲芸女士就是在本校的操场上被一群十六七岁的女中学生活活打死的" 。"本校"应改为"该校",理由:那位从美国回来的原师大女附中学生可以说"本校",但作者刘双如果这样说,就有曾在那所学校就读的意思,说"该校",则陈述者才能从那所学校里"跳"出来、站在第三者的立场上去转述。 限于篇幅,恕不逐条列举。 结束语:只有更理性,才能更深刻、更尖锐? 尽管作了许多反驳,但在全文结束前,我还想对刘双先生的《丑陋的老三届》做一个概括性的评价。《丑》文提出的部分观点,我是赞成的:我们必须进一步否定文革,否定红卫兵运动,否定知识青年的上山下乡运动。老三届以及整个中华民族的成年成员,都应该选择某种适合自己的方式,继续对文革、对红卫兵、对上山下乡、对此后的一系列运动做出公开或者私下的反省、反思、研究。我从来不赞成"青春无悔"的说法,也不喜欢某些"知青聚会",不喜欢在这些聚会上不停地唱那些"老歌",(可我誓死捍卫他们表白和唱歌的权利,)但是,我更不赞成因此而彻底打倒全体老三届,更不赞成挖苦讽刺他们中的大多数。令人深感遗憾的是:《丑》文的部分"闪光点",因为作者思绪的有罪推定、自相矛盾而被湮没在诸多谬论之中,因此,《丑》文在我心目中的分量,大约只有"二八开":两分正确,八分错误。 需要呼应拙作全篇之标题:笔者以为,批判文革,需要尖锐,需要深刻,需要超前,但更需要理性。因为只有理性的战斗,才能保证批判的更深刻和更尖锐。何况反思文革、批判文革肯定是一场韧性、长期的战斗。 "田小野"网站上首贴的袁相南先生的《剖析〈丑陋的老三届〉》一文,也已拜读。虽然这篇文章的"键盘"、"龟头"、"意淫"等等的说法,有值得推敲、修正之处,但这篇文章的基本观点,我当然赞成。文中的许多章节、论述,确实很精彩、很独到,我很钦佩。在我的心目中,《剖》文可以算作"八二开":八分正确,二分错误。 拙作副标题为"我们......",理由是:上贴之前,曾经征求过几位朋友的意见,他们提出了一些宝贵意见,笔者在此表示谢意。好了,文章已经够长,但我却绝不指望能够说服刘双们,他们能够在网站上对拙作提出再反驳,我深感荣幸;刘双们能够不在网站上对我进行人身攻击,我也深感荣幸......但愿这荣幸能够降临,谢谢。 作者2000/11/07 本文注解: 【1】"和尚打伞,无法无天",毛泽东语,意为"我不在乎任何法律规定"。 1965年,毛泽东在会见美国记者斯诺时承认:现在的中国,有个人崇拜,但"中国需要更多的个人崇拜",斯诺百思不得其解。1970年国庆,毛泽东邀请再度来华访问的斯诺同登天安门城楼检阅。面对广场上万千群众的三呼万岁(绝不仅仅是老三届),斯诺旧话重提。毛对五年前说过的话并不表示后悔,而是解释说:1965年的时候,许多地方的事情我都管不了了--包括各省市、也包括北京市。针对记者出身的斯诺的不那么友好的提问,毛泽东反唇相讥:赫鲁晓夫不搞个人崇拜,所以他早早地就下台了...... 你们美国人就没有个人崇拜么?你们崇拜华盛顿。你就没有个人崇拜么?你写了书出版,不是也希望有更多的人来买了看么。毛在结束与斯诺谈话时说:我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 【2】《保护未成年人法》第四条:"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第三十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 第四十二条:"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注3】《保护未成年人法》第四十二条:未成年人触犯法律的,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判决后,应采取"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及"教育与保护相结合"原则进行。 第五十三条:"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第五条,"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注4】胡绳主编《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注5】据笔者查阅,1964年5月,毛泽东在听取国务院四位副总理的工作汇报时,即提出了"有成分论,但不唯成分论",他说:一定要很好地注意阶级斗争。农村四清是阶级斗争,城市五反也是阶级斗争。城市五反工作要准备三、五年才能结束。城市也要划成份,至于如何划法,将来作时要定出标准。不能唯成份论,马恩列斯的出身都不是工人阶级。 【注6】毛泽东在另一次讲话中,把这句话改为"左派挨打受锻炼"。 【注7】指1966年8月下旬,北京有部分青年工人不赞成红卫兵的抄家行为,在制止过程中,与中学红卫兵发生正面冲突。青年工人的举动得到了北京市新市委的赞同,但在中央会议上遭到毛的否定。 【注8】1966年8月18日之前,值得关注的毛泽东的谈话、指示还有:1964年2月《春节对青年的指示》;1964年2月《和毛远新同志的第一次谈话》以及此后的第二次、第三次谈话;1964年7 月《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的条件》;1964年9月《对〈对中央音乐学院的意见〉的批示》;同年《接见尼泊尔教育代表团的讲话》;1965年10月《关于大学文科改革的指示》;1965年11月,《在听取教育部汇报时的插话》(提出课程负担太重,"我看要砍掉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1965年12月《反对折衷主义的谈话》;1965年12月,《与陈伯达、艾思奇、关锋等同志的谈话》;1965 年,《和王海容的谈话》等等。 【注9】北京四中当然也发生了武斗,下文还会有交待。四中虽没有发生老师被殴打致死的悲剧,但也发生了至少两名校外的所谓"坏分子"被活活打死的惨剧。另外,本班红卫兵也动手打过校外的"坏分子"。 【注10】1909年,中美官员使用"庚子赔款",共同选择"京张铁路"边的"清华园"小站附近的一座皇家废弃园林,设立了"留美预备学校"。由此发端,今日名传遐迩的清华大学得以诞生。此后,美方负责建校,设定课程,派来教师,又负责解决建校之初"游美求学"的中国留学生的部分生活、学习费用。 【注11】这里的"第一声",与上一段的"文革过去32年,老三届中没有人出来认领和忏悔这一份罪恶"的"没有",是个小小的矛盾。 【注12】新闻学中的五个"W"是指who、when、where、what、why 。 【注13】青岛海尔集团老总张瑞敏成功创业案例,已被列为美国哈佛大学MBA教材。有记者采访张瑞敏,张笑说:我是"老三届",上中学时一心以为可以升学,因为文革失去了上大学的机会。但是,没有踏入大学门槛,并没有使我少读书。我对新知识求之若渴,尤其对美国、日本的管理类书籍感兴趣。他回忆说,80 年代中期,要改变吃"大锅饭"还很困难,很多原来的限制碰不得,但张瑞敏认为:"平均就是最大的不公平,因为你付出的是不等量的劳动,得到的却是等量的报酬,这就不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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