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贵族”与“平民”


整理/湘月

  • “贵族”与“平民”白云鸟07:23:58 11/08/01[80] ( 3K)

    “贵族”与“平民”

    “公主”和“咪咪”是我养的两只猫。

    第一次看见“公主”,我就被她深深迷住。

    那一天,我拖着行李从香港回来。在罗湖桥边熙熙攘攘的小铺边,高高垒着一些铁笼子。“公主”,就在笼子里静静地蹲着。她还很小,看样子出生没多久,浑身雪白的绒毛,一只眼睛蓝色,一只眼睛黄色。档主说这叫金银眼波斯猫,眼睛的颜色蓝可解为水色,为银;黄色就解为金色了。我爱不释手,马上付钱把她买下,放在小纸盒里,坐上火车偷偷带回广州。经过反复推敲,我给她起名叫“公主”。

    “公主”越来越虚弱,吃什么都拉肚子。后来她已经没有力气,在我坐着的时候跳上我的膝盖了。但她会扯着我的裙子,努力地往上爬。我很心痛,担心她养不大,因为猫儿是最怕拉肚子的。很偶然的,有几天我没有做饭,因此没有剩饭给她吃,直接把鲮鱼蒸给她吃。谁想她就不拉肚子了。从此我经常出现在菜市场卖鱼档,站在潮湿腥臭肮脏的地上,给“公主”挑鱼。她就在我的宠爱中愉快活泼地长大了。

    成年后的“公主”,披一身雪白发着银光的毛色,金银眼睛清澈无比,比首饰店里的玛瑙玉石强多了。她的表情、仪态总是那么温柔又优雅,声音娇滴滴的。她悄悄踮着梅花步在屋里走来跳去,从来没打烂过东西。还有一种好闻的麝香味,淡淡地悬浮在她走过的地方。美中不足的是,她的白毛虽然很柔软绵滑,却是冷冷的。朋友们看见,都说“公主”这个名字起的好,如果把人世界里的审美观转换到猫世界,她也当得起这个称号。

    “公主”的日子就这么平静地流过去,直到有一天……我捡到了一只土猫。那天我在路上走着,突然听到一声娇弱的“喵”,低头一看,一只小小的土猫,身上还有一截断绳,屁股是烂的,正在冬日的冷风下颤抖。它的毛色很一般,灰黑色的虎皮纹,是广州最不值钱的家猫。可是它的眼睛是那么殷切地看着我,我又怎忍心拒绝它呢?我把它带回了家。准备把它治好了养大一点,再送人。

    我随口叫它做“咪咪”,每天给它治病。动物是很有灵性的,它有病的时候,好象也会自惭形秽,不敢往我身上跳。可是病治好后,它一看见我坐下,就一定要跳到我怀里来。初时我嫌它丑,也嫌它有点体味,老是把它抓下。可是它总是厚着脸皮再往我身上跳,四脚朝天,作出种种的憨态。慢慢地我看惯它不觉得它丑了,甚至还喜欢和它玩了。而每逢在我和“咪咪”玩闹时,“公主”总是冷冷地蹲在附近、我能看见她的地方,落寞地看着我们。我叫她来,她做出一副不太情愿的样子,慢吞吞耷拉着尾巴过来,只让我摸一下又马上跳开。

    “公主”只有在吃饭的时候才能体会出我对她的厚爱。她依然每天一条鲮鱼。而“咪咪”,因为吃什么都不拉肚子,只能吃剩饭和“公主”吃剩的鱼骨。每当“公主”吃食的时候,必须把它们分隔开,因为“咪咪”一来,“公主”就会停下吃食,任由“咪咪”抢夺。“咪咪”在等“公主”吃食的时候,惨叫惊天动地。我总是教训它:人家吃其他东西会拉肚子,而你不会,人家是真正的贵族,你懂吗?

    有一回我和朋友说起我家的两只猫儿。我说猫的世界也可引伸到人的世界来。看来品种不高贵,长得丑,都不怕,只要敢厚着脸皮往人身上靠,人总不好意思一次再次地把你推开……朋友笑笑说,可是结果还不是一样,你看“公主”虽然高傲,也没有饿肚子,吃得比“咪咪”还好。

    “公主”的命运真的会和“咪咪”一样吗?

    后来,一个朋友去外国留学,临行前把她的狗“PITER”交给我养。PITER刚到我家时,“公主”和“咪咪”都围拢来看它。PITER长得虎头虎脑,硕大的脑袋,方方的嘴巴,披一身金黄色和白色的长毛,有16斤重,比起8斤的“公主”和7斤的“咪咪”,个头可算是大。民间都说狗和猫是死对头,狗见了猫是一定要追咬的。可是,不知是否因为PITER是小姑娘养大的有点娇滴,还是没见过猫,它竟然吓得往人身上扑,可以感觉到它的心在“怦怦”直跳。“咪咪”马上呲牙咧嘴,作出要攻击的样子,“公主”则转身往楼梯上跑去。

    PITER熟悉了新环境后,胆子也大起来了。一见了“公主”就追,“公主”总是被它追得狼狈逃窜。PITER也想追“咪咪”,可是“咪咪”总是起爪和它打,PITER虽有蛮力,可是“咪咪”灵活,往往能准确命中PITER脑门,有一次把PITER眼睛抓红了,从此PITER才不敢惹“咪咪”,见了它就摇尾巴。

    “公主”从此总是神色惊惶,蓬头垢面,温柔的神情没有了,优雅的仪态也没有了。终日躲在房间里柜子顶上不下来,以致于我喂食还要站在凳子上,把碟子推上去。只有在上厕所时,她才慌慌张张下来一下。终于有一天,早上起床时不见了她。我天天爬到屋顶上叫唤她,都没有她的踪影…… 

    写到这里,我很痛心,一年了,我仍然怀念“公主”。高傲的“公主”,以出走的方式对付生活中的突变,因为它很美,结局可能很好,也可能很惨;而勇敢的“咪咪”,抗争命运,日子反而过得舒适安逸。其实,现实生活也是如此……野蛮人总是打败文明人……衣食足然后知耻辱……。可是,无论美丽还是丑陋,也不论贵族还是平民,总有一些举止是我们欣赏的,也总有一些品质是我们需要的。贵族的结局,不见得比平民更好。

     

    大部分成员抵制不了诱惑是规律。

    明末,满清铁骑南下,那些明朝的文官闻风而逃。平时万字《平虏策》,一个兵都挡不住。

    他们的后代腐败了,革命起来反要靠曾国藩。最后几年几乎是过一天算一天。

白云的“公主”使我想起“勇气”……海宽09:38:43 11/18/01[17] ( 1K)

我在草原的哥哥是一个打狼的专家。他从未担任过任何正式职务。但是,在每年秋天的大规模设围打狼中,他都担任“总司令”的角色,调兵遣将,“运筹帷幄之中,决胜百里之外”。通常,需要5至10匹马和几十条狗以逸代劳的连续性接力追击,才可能将狼追垮。通常,需要追出几十里地。

我家通常总养有5、6条狗,是放牧的重要帮手,尤其是夜里。其中有一条名叫“杰里格”(蒙语的意思是“勇气”)的狗,具有与白云的“公主”类似的待遇。总是在蒙古包中单独进食。如果让它与其他狗一起争食,早饿死了。

通常,狗是不让进蒙古包的。有的狗,从未进过蒙古包。“勇气”,不仅吃饭在包中,也经常趴在包中。

家中的狗会互相争斗。各家的狗也会时而遭遇,更可能发生恶斗。所有这些场合,“勇气”都表现得毫无勇气,十分窝囊。

我知道这只狗是我的哥哥跑了上百里路从别的公社的牧民处抱来的崽。我看者它长大。我知道它祖上若干代前有德国血统,也知道哥哥对它格外宠爱是有理由的。但长时间中是将信将疑。

几年后,终于在一次围猎中我明白了它为什么受到优待。我亲眼目睹了“勇气”的真正勇气。

每年围猎,常常是十几条狗围着一只狼,最后让狼跑掉了。这次,又是许多狗围住一只已经被连续追击疲惫不堪的狼。这只狼很大,“勇气”一口咬住狼的咽喉。之见狼通过甩头,象大人抡小孩一样把“勇气”抡得团团转。但是,“勇气”死死咬住狼的咽喉不放。哥哥下马冲上去,用巨大粗重的马鞭向狼的天灵盖狠狠一下,狼摔倒了。

在草原上,几乎所有的狗都有无数次的与狼近距离接触的机会。但是。100条中有95条狗一生都没有真正下嘴咬过狼。其中,许多都是与自己同类撕斗中的英雄好汉。

通过“勇气”,我知道了勇气是遗传的,而不是训练的。


华夏知青网不是赢利性的网站,所刊载作品只作网友交流之用
引用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有版权问题请与版主联系
华夏知青网:http://www.hxzq.net/
华夏知青网络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