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狱四十年,中国版“肖申克的救赎” 作者:孙毅安


  越狱四十年,中国版“肖申克的救赎” 

原创 孙毅安  来源公众号“新三届”

 

作者简历

孙毅安,1963年生,西安人。1981年就读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1985年分配到西影文学部,任责编。1987年开始剧本创作,着有电影剧本14部,电视剧本5部近200集。现为西影集团高管、国家一级编剧。

 

原题

  世纪逃亡 

        ——越狱四十年

作者 :孙毅安

有一种鸟儿是永远关不住的,因为它的每一片羽毛,都闪耀着自由的光辉。

                                   ——《肖申克的救赎》

 

一. 蒙冤

1961年,芦广义13岁。

他的父亲,以前是国民党时期西安市群艺馆的馆长,因为是国民党员,于是解放后被惩处,失去了工作,之后自己做一些零散的活计维持生活。

父亲是个孤儿,被一位德国传教士收养。之所以被收养,是因为他的个子非常高,成年后身高一米九十,在当时人中间一站,就有鹤立鸡群的感觉。传教士教他德语和英语,又送他去学校学习汉语。因为传教士送给他一支金笔,所以他有一个外号“金笔芦”。作为一个有相当文化的人,他娶了一位读过大学的富家小姐做太太,自己当了群艺馆的馆长,很是风光了一阵。当然这都是前史。

话说到了这一年,金笔芦的女儿芦丽娟19岁,之前因为嗓音甜美相貌俏丽,考到省戏曲研究院学员班,后来倒嗓子不成功,不能唱戏了,于是分配到西影当演员,住在单身宿舍。而金笔芦本人连同夫人,则被押送到指定地点接受劳动改造。虽然不是判刑,但是比犯人也好不了多少。家里只剩下芦广义这个13岁的半大小子。

那时大饥荒还没有过去,根红苗正的人都吃不饱,芦广义是黑五类子女,自然没得吃。他饿得实在受不了,于是在一个星期六下午,从咸阳跑到西安找姐姐。

芦广义是傍晚时分到的西安,他身上只有一两毛钱。那时候交通不便,晚上是没法去西影厂找姐姐的。于是芦广义跑到雁塔路和平门外的五一饭店,想找一个睡觉的地方。

五一饭店的看门人收了他一毛钱,让他睡在饭店大堂的长椅子上。第二天一早,芦广义就离开饭店,去西影路找姐姐芦丽娟。

姐姐看见弟弟,又高兴又心疼,她带弟弟吃饭,又给他买了新衣服。临分手时,姐姐给了芦广义一些钱,让他回咸阳。

芦广义吃饱了有钱了,就想逛逛大雁塔再回去。当他在慈恩寺门前闲转时,突然有人喊他的名字:“广义”。他抬头一看,原来是父亲以前收留的义子。

义子也是趁周末来逛西安城的。两人寒暄几句,芦广义还主动出钱请义子吃了东西,之后就分手了。

谁知等芦广义回到咸阳的家,天刚亮还没睡醒,警察已经敲门了。

原来在上个周末晚上,芦家所在的辖区发生了一起盗窃案,苦主家丢了一件皮大衣和一台收音机。这在今天不算什么,在五十年前,就是偷窃数额巨大的重要案件。警察到处寻找嫌疑人,像芦广义这样的黑五类子女,当然是首先被怀疑的对象。

警察挨家挨户问询调查,就找到了那个义子。义子说他在西安碰见芦广义了,又说芦广义穿了新衣服,很有钱的样子。

一个父母都不在家,自己独自生活的小屁孩,哪里来的钱买新衣服,还嘚瑟地请人吃东西?警察立刻觉得这其中有猫腻,于是就把芦广义抓了起来,关在派出所。

芦广义在派出所被关了两天,他拒绝承认自己是贼。警察问他:既然你说你周末在西安,你住在哪里?都干了什么?芦广义一五一十地说了。

于是警察就去西安调查,结果五一饭店的看门人,硬说从没见过芦广义这个人。因为他偷偷收了芦广义一毛钱,私自留他住店,是假公济私的行为,所以他矢口否认。没有了证人,芦广义周末不在犯罪现场就没有充分的证据。而之后芦丽娟因为是直系亲属,其证词也不被警察采纳,于是芦广义就被认定为盗窃犯。

警察又把芦广义关了一个星期,期间因为他拒不交代,警察为了惩罚他,一直给他带着手铐。由于铐得太紧,芦广义的两只手都变得乌黑发紫。同监房的犯人央告警察,不能再铐这孩子了,再铐手就得废了。警察这才为芦广义打开了手铐。

金笔芦闻讯,从劳改地跑到派出所据理力争,最终警察因为证据不足,只得放他回家。

然而芦广义虽然回了家,可他因为盗窃嫌疑被抓,在学校成了过街老鼠,本来就是黑五类,这下更不受人待见了。芦广义到处被同学嘲笑欺负,他一气之下,不上学了。

街坊里的坏孩子就来找他,鼓动他加入盗窃团伙,一起偷东西。芦广义不干,他本性善良,不愿意干坏事。不管这些鸡鸣狗盗之徒如何蛊惑,他铁了心要做一个好人。

在随后不久的严打行动中,这个犯罪团伙被一网打尽,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行,团伙的主犯就交代说,芦广义也是团伙成员。于是芦广义二次被抓。

这次他的运气用完了。

那个时候法制不健全,单凭口供证人证词就可以定罪。芦广义根本没有申辩的机会,直接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送到了旬邑监狱。

芦广义不服。他觉得自己没干坏事,怎么就被判了三年?所以他下定决心,一定要跑出去。

旬邑监狱在陕北高原的最南端,离关中比较远,条件也比较恶劣。因为各种原因,这里不仅关押了刑事犯,也有政治犯,还有说不清道不明的什么什么犯。监狱看守很严,但是却很蹊跷地留着一个显而易见的口子,防守很松懈,很多犯人就从这里往外逃,但是大多数都被射杀了——这压根就是一个圈套,是用来诱惑犯人上钩的。

犯人们明白这个。但是对自由的渴望如此强烈,饮鸩止渴就成了一种选择。芦广义虽然看到了很多犯人被打死在逃亡的途中,他还是决定放手一搏,不自由毋宁死。

他是个瘦小的孩子,到底身手灵活。终于有一天夜里,芦广义冲了出去。虽然枪声不断,曳光弹追着他的屁股飞来飞去,他却毫发无伤地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芦广义逃回了西安。他的想法,是要到北京去申冤。然而在西安火车站,候车时他遇到一个探亲迟滞归监的狱友,这家伙为了立功逃避加刑,把他举报了。于是芦广义还没登上火车,就被抓回了旬邑监狱。

这是他第一次越狱。被抓获归监后,芦广义的刑期变成了六年。

 

二. 逃亡

芦广义被抓回了旬邑监狱,因为是越狱犯,不仅加了刑,还把他关进了禁闭监,白天出去干活,晚上独自关押——属于严加看管那一类。

禁闭室还关着一位上海籍的水利工程师。因为旬邑监狱担负着在附近修建一个水库以及水电站的任务,这水利工程师就是负责修水电站的,同样因犯错被关禁闭监。工程师很认可芦广义,认为他是个本质很好的孩子,于是申请让芦广义做他的助手。干活时,两个人经常聊天,渐渐成了好朋友。芦广义从工程师那里学到了很多知识,不仅有修水库的知识,还有关于监狱建筑结构的知识。

观察很久后他发现,通过他所在的禁闭室走廊最顶头的那间房——也就是上海工程师所在的监房,就能爬上屋顶,只要掌握好时间,避开警卫的视线,能够不知不觉爬到一堵高墙附近,而翻过高墙,则是监狱外面的自由之地。

然而这还不算成功。工程师告诉他,外面有很多的暗桩,还有埋伏的岗哨,就算翻过了墙,还有可能被射杀。工程师不厌其烦地向他描述暗桩和隐蔽岗哨的方位,告诉他如何避开,并且迅速穿过开阔地登上高岗。一旦上了高岗,就彻底安全了。

芦广义把这一切牢牢记在心里。他对工程师说,咱俩一起跑吧。工程师却拒绝了不肯跑。并且明确地告诉他:你可以跑,我不会告密的。这事儿是你自己的事,和我没关系。

于是芦广义开始行动。他离开禁闭室的唯一办法不是通过门,而是通过墙。那时禁闭室的墙都是土墙,芦广义把每天配发的水积攒起来,每天只喝极少量的水,其余的水都用来泡墙,日积月累,终于在墙上挖了一个洞。

事实上,那个洞并不是很大。但是因为芦广义很瘦,他自己已经可以钻过去了。爬出房间的芦广义用毛巾蘸着泥浆把洞堵上,悄悄熘到工程师窗下,登上了他的窗户——因为只有从这个窗口上屋顶,才能避开看守的视线。

他刚登上窗台,脚突然被别人抓住了。

芦广义的心怦怦跳,他害怕工程师突然反悔报警。没想到工程师递给他一长串晒干的穿在一起的干馒头,又给了他一条蓝色毛料裤子,工程师说,这裤子能换些钱,够你跑到西安了。

芦广义感动得不知道该说什么。他告别工程师。按照事先规划的路线爬上屋顶,沿着屋嵴熘到高墙边,翻过墙避开暗哨,向高岗奔去。

在监狱和高岗之间,有一片芦苇滩,芦广义躲在芦苇丛里,看到远处有两个人,一大一小,慢慢向他走来。开始他以为是巡逻的看守,结果走近了才发现,那是一大一小两只狼。

芦广义吓得魂飞魄散,撒腿就跑,等到一口气跑上了高岗,他再次自由了。

小心驶得万年船。芦广义避开人多的地方,白天躲起来啃干馒头充饥,晚上赶路。他用蓝色毛料裤子换了几块钱,一路风餐露宿,终于回到了西安。

吃一堑长一智。芦广义不敢去西影厂找姐姐芦丽娟,他在郊区到处转悠,干点零活填饱肚子,等待去北京申冤的机会。他吸取上次的教训,不在指望通过车站坐客车去北京,而是跑到北郊,在道北铁路分解站观察,找到了东去拉煤的货车,跳上车躲在煤堆里。

按说这个计划天衣无缝,可是天有不测风云。货车开到孟园,恰巧当地发生了一起重大杀人案件,公安和武装军人正在大规模搜捕逃亡的杀人犯。货车在孟园站还没停稳,一群牵着狼狗端着枪的执法者就跳上车,歪打正着把芦广义抓住了。

这次芦广义没有被送回旬邑监狱,而是送到了靠近山西的一所监狱。当然,他的刑期又加了三年。因为他已经出逃两次都获得了成功,监狱里很多犯人视他为英雄,主动与他交朋友。其中有狱方的卧底密探也靠近他,试图刺探他的想法。芦广义小心翼翼地与众犯人周旋,谨慎甄别并结识可以靠得住的朋友。

他又发现了从这里越狱成功的机会。

监狱院子里有一栋办公楼。犯人每天出监劳动,必须先在办公楼一侧排队点名,经守卫确认人数无误后,绕过办公楼,在楼的另一侧再次点名报数,然后排队出监。狱外劳动结束后,再排队点名报数,返回监房。

于是在一次出监劳动时,犯人刚在办公楼前排队,芦广义迅速跳进办公楼的窗户躲了起来。警卫点名只有犯人四十二名,其实是有四十三名——芦广义在玩瞒天过海的老招。招虽然很老没什么创意,但是很好使。等狱警确认队伍有四十二人,走到办公楼另一侧对着监狱大门的地方,芦广义趁狱警不注意,就近从窗户跳出加入重新队列,告诉前后和他关系好的狱友,点名直接跳过芦广义的名字,这样出监报数还是四十二人。

他大摇大摆走出了监狱。

干活时,芦广义悄悄离开大伙,躲进密林。劳动结束返回时点名,犯人队伍人数还是四十二人。这样操作,他被提早发现的可能性是零。等狱方真的发现芦广义逃跑,那时已经是晚上九点半——查监房,到处见不到他的踪影。

监狱一片警笛声,警卫与狼狗四出,而这时,芦广义已经跑远了。

监狱位于深山旷野中,芦广义跑了一夜没睡,天亮才看到一个小镇子,他又累又饿,在镇子里讨要食物。

他没有想到,这个镇上有很多监狱的眼线。那是狱方多年经营的,因为镇子是逃犯的必经之路,加上离监狱已经很远,逃犯走到这里,一般都会放松警惕。芦广义也如此,在他吃了东西歇了脚,继续赶路时,早有人把他的行踪报告给了狱方。

结局显而易见。逃亡路上一队狱警从天而降,芦广义只能束手就擒。

这一次,他的刑期又多了三年。累计十二年了。

胜利逃亡了二十四小时,芦广义又回到了监狱。

三次成功的逃亡,让芦广义在狱中声名大振。虽然他年纪很小,但却获得了几乎所有犯人的高度尊敬。管教和狱警对他严密监督,唯恐他再次出逃——天知道他会从什么地方用什么方式逃之夭夭。

芦广义没有放弃逃亡的念头。到北京去申冤,还自己一个清白的念头支撑着他。在众多的狱友中,他找到了两个可以信赖的人,姑且称之为犯人甲和犯人乙吧。这两人也是上次越狱时,帮他配合报数瞒过狱警的人。

芦广义发现,整个监狱加强了防范,但是唯独有一个地方,却具备逃亡的所有要素,那就是管教们使用的厕所。

这个厕所位于监狱一隅,在它后面就是高墙。因为管教和狱警来来往往,几乎没有犯人无事敢到这里转悠。监狱对这里防范也更严密,只有掏粪坑时才有所松懈——因为毛屎坑的陈年屎尿一经搅动,太特么臭了,管教狱警都躲得远远的。

在厕所后面,还有一道内墙,位于厕所和监狱高墙之间,这样假如要从此处越狱,就必须快速越过两道墙才可能成功。

芦广义发现,外出劳动的犯人,在秋天会受命收集一种当地山上生长的藤条。藤条大约两三米长,大拇指粗细。犯人把它带回监狱,就一捆捆堆在管教们使用的厕所旁边的墙上。这是管教们的副业之一——藤条可以拿去出售,换一些零钱供管教们喝酒吃肉。  芦广义觉得可以利用这些一捆捆的藤条,因为若是把十数根藤条绑在一起,就可以当成梯子用。

秋天来了,到了藤条收获的季节。三人越狱小组积极行动起来,他们主动表现,脏活累活抢着干,赢得了管教们的信任,被指定去掏厕所。

这个厕所还有个得天独厚的条件,在厕所内的蹲坑下,涝粪池只有三分之一,而外面却有三分之二,只要能从厕所内涝粪池钻出去,掀开外面的石板,就不仅活动空间大,还能利用石板固定藤条梯子。

于是在管教勒令他们掏大粪时,三人越狱小组行动了。他们趁管教躲远的机会,把两三捆藤条一根一根从厕所粪坑里传递到后面的涝粪池。然后三人跳进粪坑,憋气游了过去。

这中间一人曾发生意外,幸亏拉着藤条,在伙伴帮助下钻过粪坑,避免了被憋死。

他们到了厕所后面涝粪池,迅速将藤条重新组合,捆绑成一根长度五米,大约三十厘米粗的圆柱体——这就是代用梯子。

三人攀着藤柱,爬上监狱高墙,然后跳了下去。

自由,自由!

在获得自由没有多久,三人越狱小组就地解散。因为人多目标大,分散逃跑,成功的概率会大很多。芦广义有丰富的逃跑经验,他告诉其余两人,在风声没有平定之前,先躲起来,能躲多久躲多久。

芦广义躲进了深山老林。他数次与搜捕队擦肩而过,最终有惊无险。任何可以充饥的东西,都可以救他的命,一个月时间内,他经历了搜捕,发高烧,腹泻,持续的饥饿,整个人都脱形了。本来就瘦的他成了一把骨头的鬼魂。

然而他蛰伏在山洞与密林中,绝不出来。他知道,出来就意味着重回牢笼。

到处都贴着通缉他们三人的告示。可当芦广义终于走到街头时,他和告示上的那个通缉犯芦广义,判若两人,谁也不会把眼前这个羸弱的男孩和一个罪犯联系起来。他获得了彻底的自由。

芦广义开始慢慢行走,离开监狱的势力范围。他拥有简单的谋生技能,可以帮别人推车,打个零工,有时还乞讨。遇到他的人,就觉得他是一个可怜的孩子,愿意为他提供微薄的帮助。他走啊走啊,发现这里离山西很近,于是他渡过了黄河,打算到五台山出家当和尚。

一路走着,芦广义身上积攒了几个小钱以备不时之需。他边打工边向五台山进发,在一个镇上,他遇到了一条皮包骨头的狗,那狗羸弱不堪,眼神恐慌,活脱脱一条丧家犬。不知为何,芦广义觉得这条狗就是自己,自己就是这条狗。

这狗被拴在一棵树上叫卖,几个人围着在商议,虽然嫌狗瘦,不过杀了还是能吃顿狗肉。他们打算买下来杀了当喝酒菜。

芦广义上前,向主人买下了这条狗,然后牵着它走到镇子外面,解开它脖颈上的绳索。芦广义说:走吧,你自由了,去你想去的地方吧。

说完他转身走了。走了一会儿听到身后有唿哧唿哧喘气的声音。芦广义回头,狗子在后面跟着他。

从此,他和这条狗形影不离,一人一狗,来到了佛教胜地五台山。

不是谁想当和尚就能当和尚的,出家也要经过政府有关部门办手续。芦广义不敢和政府打交道,可是没有政府的允许,寺庙不敢收他当和尚。所以尽管五台山烟雨楼台四百寺,却没有芦广义的存身之地。

他实在是有些绝望了。

一天晚上,他和狗借宿在一个寺庙的门外台阶下。而台阶的另一端,躺着一个年轻的疯女人。

这疯女人芦广义在五台山多地都见过,她举止乖张,到每个寺庙乞讨。出家人和游客都不惹她,一切随她去。芦广义也不搭理她,反正是个疯子,说啥她也不会懂。

月光皎洁,万籁俱寂。芦广义睡不着,坐起身左思右想,悲从心来。他不由得对着狗子,诉说自己的悲惨遭遇,从无端蒙冤讲起,越说越悲,沧然泪下。

谁知那个疯女人坐起来说话了,口齿清楚,条理明白,一点不像疯子。

原来,这疯女人是陕西富平县人。家里原来是地主,土改被翻身农民抢走了土地,爹也被打死了。那时候她还小不懂事,与寡妇娘相依为命。光阴荏苒,十来年过去她长成大姑娘,又被贫雇农出身的村书记看上,要娶她给自己的傻儿子当媳妇,她娘不愿意,支书放话要抢人,她万般无奈,逃离家乡,在五台山一带装疯卖傻乞讨。

疯女人对芦广义说:你要是还想活下去,要么装疯卖傻扮疯子,要么去政府自首。只有这两条道。

装疯芦广义绝对不干,自首那更是万万不能。同是天涯沦落人,芦广义对疯女人顿时有了好感。可是天涯他乡,都自身难保,又能怎样呢?

天明登前程,独与孤女别。天刚蒙蒙亮,芦广义带着狗子离开五台山,决意回陕西。到了长途汽车站,他才突然发现,他不可能带一条狗上长途车。况且此去凶险重重,他也无力养活一条狗。

芦广义把狗子带到一家饭铺门口,自己进去给狗子买了一些熟肉,趁狗子开心吃肉时,他悄悄熘走,跑到长途车站上了车。

长途车在下山的路上蜿蜒行驶。也不知过了多久,芦广义听到后面座位有人喊:咦,怪球了!这狗跟了半天,咋还跟着哩?

芦广义回头看,尘土飞扬的路上,狗子一边叫,一边费力追赶长途车。它一次一次摔倒,又一次一次爬起来,穷追不舍。

那一刻,芦广义的眼泪夺眶而出。他觉得自己活的真不像个人,不仅对不起父母姐姐,甚至对不起一条狗。他有了跳下车的冲动,可是强忍住了。因为他知道,带着狗,他没法去北京申冤。

芦广义回到了陕西,他甚至去了那个疯女人的家乡富平县,找到了她告诉自己的村子,也找到了她的母亲。他对老太太说:你闺女还活着。我在五台山见过她。

说完他就跑了,留下老太太一个人在门口嚎啕大哭。

这段时间芦广义很消沉,他到处打零工混日子,琢磨着怎么去北京告状申冤。他也回过西安,到过咸阳,但不敢与家人联系,因为他知道,警察一定在监视自己的家人,他绝对不能自投罗网。

日子飞快过了两年,芦广义靠打零工省吃俭用,攒了一些钱,他开始向北京进发。

买张票坐火车直接去,那是不可能的。之前这样的教训已经有了很多次。于是他采取短途接力的办法,一段一段由西向东,再向北,坐长途车,搭便车,步行,坐马车……总之碰见什么就坐什么,辗转半年,终于来到京城。

京城是个比西安大很多的地界,衙门也比西安要气派很多。相对应的,衙役们也比西安凶狠很多,芦广义根本无法走进任何一个衙门。总是没说几句,就被人撵走了。他只得在北京各处瞎转悠,琢磨着怎么样才能告上御状。

可是时光如梭,他身上的钱快花完了。北京不比外地,以芦广义的手艺,基本上找不到饭辙。他只得从市区向郊区发展,偶然就走到了一个去处,那是永定门外护城河畔一个小公园,聚集了很多像他这样的无业游民,那时叫盲流。芦广义融入进去,发现基本都是和他差不多遭遇的人,都一样怀着到北京申冤的愿望,都一样求告无门。

那时候还没有信访制度,各行各业的冤屈,要到各个部里去讨说法,因为衙门太大,相隔又远,也就没有人关心这些盲流的问题。

芦广义成功混进盲流队伍,还没有寻找到申冤的方法,就被北京市整治盲流的一次大规模清理行动又狠狠打击了一回。

那次是公安部、北京市公安局、解放军驻京部队统一行动,在市区各处围堵抓捕盲流。芦广义被抓住,送到了东城区看守所,然后审问甄别身份,没问题的遣送原籍,有问题的就地审查处理。

轮到提审芦广义,他和江姐一样拒不招供,问什么都不说。芦广义说:除非你们局长来,我才能告诉你们我是谁。

一个盲流还想见局长?警察们觉得可笑,这孙子简直太狂妄了。他们对付芦广义的办法就是狠狠修理他,你可以理解为刑讯逼供。但是芦广义就是不开口。警察打累了也没辙了,于是把他扔进监房不管了。

一个星期过去,芦广义在看守所也待烦了。他觉得要是不闹出点动静来,警察不会把他当回事。

 

三. 妥协

芦广义被关押的时候,因为他桀骜不驯的态度惹恼了警察,一直被戴着手铐。现在他决定搞点事情,让警察注意到他的存在和他的诉求。他找了一根回形针,轻易撬开了手铐,然后把监房窗户的钢筋条弄弯钻了出去。

那时候,看守所的管理挺严格,但是对于他这样的越狱老手来说,这看守所就和北海公园一样宽松随意。

芦广义大摇大摆从警察面前走出了看守所,等警察们反应过来他是未经允许私自逃出去的,马上追出看守所时,芦广义已经在街角消失了。

两天以后,芦广义又回到了看守所。当他来到警察面前时,所有看见他的警察都惊呆了。

芦广义说:我是陕西芦广义,请你们的局长来,我有话跟他说。

他从来没想到,自己连续越狱的案子已经惊动了公安部,芦广义这个名字,甚至全国各省的公安厅长,各市局长都知道。此刻他报出真名,惊呆了看守所一众警察。

没两天功夫。一个鬓发微霜,气度不凡的老警察来提审芦广义。

芦广义把他的故事从头到尾讲述给老警察听。老警察听完后,很诚恳地对他说:我非常同情你的遭遇,但是目前的情况你也该清楚,治安管理很严格,你此刻又拿不出无罪证据,所以虽然我相信你,还是必须逮捕你,实在是对不起。

这是芦广义预料到的结果。他没有愤怒,只是有些沮丧。

老警察又说:你回去后,一定要把你的案子,写出详细的申辩材料,我会给陕西方面打招唿,让他们在监狱给你提供必要的条件来申诉。你的案子会真相大白的。

芦广义被押送回陕西,关在华县莲花寺监狱。这是新盖的最先进的监狱,防备监控都非常严密,可以说是插翅难飞。

芦广义安安稳稳地蹲监狱,他用心仔细地把自己的案子写成材料,向咸阳市,陕西省有关部门申诉。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申诉材料已经寄了一大筐,却通通石沉大海,渺无音讯。芦广义等待了两年之后,决定再次越狱。

这次究竟是怎么越狱的,他不愿意讲。他说,因为和某人有承诺,他答应把这个秘密带进坟墓里,所以不能具体说明。

但是他讲了另外一个犯人意外越狱的故事。

在莲花寺监狱,有个犯人是个神经病。他没事就爱在监狱里瞎转悠,有一天他端了一盆水在院子里走,看到一个警察,于是就跟在警察后面。别人看见了,认为是警察命令他端水跟随的,于是无人管他。

警察在前面,他在后面,居然通行无阻,从戒备森严的监管区走到了生活区。

前面警察进了一栋楼房,这神经病又跟着另外一个警察走出了生活区。同样,路上遇到的管教,狱警没人搭理他。

神经病走出生活区,就来到允许外人行走的探视区,他端着盆子,又跟在一个警察后面,直接走到监狱大门口,居然堂而皇之端着盆子沿街道走了。

跑了一个犯人,监狱乱了套,大张旗鼓在监内监外寻找搜捕。他们搜遍了所有可能藏匿尸体的地方。因为警察担心神经病是被仇家杀死的。甚至厕所的茅坑,他们都抽干了所有粪便,但是一无所获。一个大活人会去哪里呢?

无功而返。结果当警察已经绝望时,一周之后,神经病端着盆子,笑容满面从外面又走到了监狱门口。

神经病:报告政府,我回来了!

虚惊一场。神经病在城市和乡村间转了一周时间,他根本不懂什么叫越狱。

他就是瞎球转。

我猜或许芦广义从神经病出狱的方式得到了启发,或者监狱某个狱警同情他,给他这次越狱提供了帮助,不管怎样,他又一次越狱成功。

这次逃出去,他在社会上待了大约两年多的时间。由于当时管控太严,他没有身份证明,只能东躲西藏。

日本自民党总裁竹下登访问中国,他在北京拜访了毛之后,热爱中国历史的他兴致勃勃地访问了西安。然而他的到来,在西安掀起了一场治安整治的风波。

芦广义当时躲在回民坊上,有一天,他在桥梓口正吃粉蒸肉时,身后出现了两个警察。警察让他拿出身份证明,而他什么也没有,最终他又被抓获,送到了西安市东郊的新安机械厂,也就是市民口中的二厂——那是关押长刑期犯人的监狱,只不过要每天按时上班工作。

坦白从宽,二厂背砖。

抗拒从严,回家过年。

这是当年西安市民耳熟能详的顺口熘。芦广义被发配到这里,意味着他不可能再跑出去了。他的刑期又加了三年,理论上已经有十五年了。

这时候他已经人到中年。他觉得所有人都欺骗了他,所有人都辜负了他。在二厂的监房里,他就是个传奇,一个关于自由和抗争的神话。

思来想去,他还是决定要越狱,之前他越狱是为了申冤证明自己清白。现在不是了,他要越狱争取过自由自在的生活。

新安机械厂,也就是二厂管理非常严格,基本上不存在各不同等级监区之间互通的情况,彼此都是封闭的。而生活区和监管区用ab门连接,没有谁能轻易逃出去。

轻易逃不出去,那就辛苦一点,艰难逃出去吧。芦广义下定了决心。他发现,每天二厂都会来很多的卡车拉货,而卡车司机无一例外地,要到办公楼里开一张出门的路条。而这时候,卡车通常处于无人看管的状态。

芦广义心里有数了,既然车辆这样多,那就坐着拉货的卡车出去吧。

芦广义最大的问题是自己不会开车,现在,他只好找个驾驶员。经过私下观察,他终于找到了一个偷车贼。哦不,或许飙车贼比较合适,因为这个人从来不偷车只飙车。

这个人姓杜,他最大的爱好就是开车。如果在街上看到一辆车,他会撬开车门,开出去熘达一会儿,然后把车开回原地。有一天他在人民大厦看见一辆加长伏尔加,这是他从来没见过的牛逼车,杜司机一下子激动了,他撬开车门,开着加长伏尔加就跑,打算去飙车。谁知道这辆车不是别人的,是省长的专用车。杜司机刚把车开出人民大厦,在西华门就被警察追上了。

他被判了十二年。

杜司机很不服,我就是开出去玩玩,又不是偷车,怎么判我十二年?然而没人听他说,于是他也被发配到二厂。

此刻,芦广义问他:你会开卡车吗?

杜司机反问:我什么车不会开?

芦广义讲了自己的计划,杜司机很高兴地赞同了。于是他俩整天盯着机械厂大门,寻找机会。

机会终于来了。有一天,一个司机把卡车停在楼下,钥匙都没拔,匆匆跑进楼里。芦广义知道,自己有三分钟时间开车离开。他示意杜司机,两个人走到卡车旁,不慌不忙上车,把卡车开走了。

他们把车开到了北门。因为据长期观察,所有卡车都是南门进北门出的。可是当杜司机和芦广义到了北门时,发现大门紧闭,甚至还挂着门栓。

这时候,杜司机的汗就下来了。芦广义说别慌,千万别慌,我去开门。

他跳下车,走到大门前去卸门栓,只听划拉一声,大门上走道的军人拉开枪栓子弹上膛,瞄准了芦广义。

军人:你干啥?

芦广义:开门么,今儿为啥把门关了?

军人:今儿走南门!掉头,赶紧走!

芦广义答应一声,转身走向卡车,他觉得自己的背湿透了。

两人又把车开到南门,结果发现七八辆卡车在排队通过安检。这时候已经过去两分钟了,卡车司机随时可能从楼里出来,发现卡车不见了。往下的场景耳熟能详:警笛刺耳响起,监狱大门紧闭。持枪军人和警犬一队接一队冲出来,挨车检查,然后他俩被抓获。

杜司机腿开始发抖。芦广义说;稳稳的,别慌。

一个警察逐车走过来,伸手向司机索要路条以节省出门时间。杜司机说:坏了日塌了,咱莫路条。毕咧!

芦广义查看驾驶室储物柜,发现几张写着字的纸条。他迅速开始折叠,撕扯,把纸条撕成路条大小。

当警察走到他们车旁时,前面检查过路条的车都开走了。芦广义把手伸出驾驶室窗外,警察刚要接路条,他手一松,纸片飘摇着落到地上。芦广义大声说:伙儿,路条给你啦!

杜司机发动车辆,一踩油门,卡车缓缓行驶。

警察弯下腰拣纸片。芦广义在后视镜里看到警察捡起纸片,很茫然地看看,又看看卡车想想,又看纸片。杜司机说:毕咧毕咧,狗日发现咧。芦广义说:把嘴闭哈,慢慢开车。

卡车开出了大门,但是前面是一条笔直的巷子。芦广义看见警察拿着纸片摇摇头,然后走回岗位,在椅子上坐了下来。

卡车驶出巷子,大约走了一公里停下。芦广义和杜司机下车,两人告别。杜司机说:回头见。芦广义说:这辈子再见。

芦广义又一次越狱成功。这一次,一跑就是十七年。

 

四. 徒劳

芦广义再一次越狱出逃。

这一次,他不打算去申冤了。二十多年的牢狱生活和逃亡生活交替而过,他从来没有像一个普通人那样,去爱去追求,去痛苦去欢乐,娶妻生子,阖家欢乐,统统都没有。他只是被关押,越狱。再被关押,再越狱。有时候他觉得人生就是被抓和逃亡,就像痛苦和欢乐一样,没有痛苦,其实也没有欢乐。

之前,唯一支撑他的就是到北京申诉喊冤,然后平反昭雪。然后像一个普通人一样,挺起胸膛,堂堂正正做个人。

可是,北京他去过了,他知道,那不过是一个梦。而且,没有人在乎他的梦境是不是破碎。

所以这次他打算换个玩法。既然不能堂堂正正做个人,那就偷偷摸摸实实在在做个人,关键是:做人。

几十年来,他在监狱学到了很多知识,在社会上也学到了很多知识。前面说过,他是一个聪明人,继承了父亲金笔芦的优质基因。于是在获得自由后,他决定给自己的生活打下坚实的基础——挣钱。

他做过很多行当,从修理汽车到当照相师他都干过,他养过鱼塘,开过小饭馆,挣了很多钱。那时候他没有身份证,无法到银行存钱。所以他把钱摞起来捆在腰带里。

后来改革开放越来越深入了,他托人给自己办了新的身份,起了个新名字——王启明。他用这个身份办了工厂,注册了贸易公司,几年间赚了很多钱。他再也不叫芦广义了,芦广义已经死了。他叫王启明,王启明是个受人尊敬的企业家。

在他创业的这段时间,他不停地告诫自己,不能干坏事。哪怕再小的坏事都不能干,比如开车闯红灯。因为他知道,几乎所有越狱的犯人,最终都会回到监狱,那不是因为追捕队很厉害,而是因为犯人常常会再次犯罪。所谓贼娃子不打三年自招,时间一长,犯人会自动露出原型,而这时候,监狱就开始再次向他招手。王启明懂这个,所以他绝对不干犯法的事。

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导致他绝对不犯法,那就是坚持。之前他坚信自己是无辜的,他也希望别人都认为他是好人,如果他此刻做了坏事,将来万一被抓,警察会说:你狗日滴本来就不是好怂。那样的话。他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几十年的所谓申诉喊冤,都会成为笑话。

所以王启明坚持做好人。他甚至帮着公安碑林分局抓逃犯,家里还留着分局写给他的感谢信。

他也收获了姗姗来迟的爱情。有钱有闲之后,他又去了富平。鬼使神差到了疯女人所在的村庄,疯女人已经不疯了,是一个风韵犹存的寡妇。十年浩劫结束后,她回到了家乡。嫁了一个同村的男人,为他生了一儿一女。然后丈夫得病死了,她三十来岁就做了寡妇。

芦广义,哦不,王启明走到她家门口时,她正抱着小女儿晾晒衣服。看到王启明的那一瞬间,她的眼泪噗噗掉下来。

王启明了解了她的情况,只说了一句:一起过吧。

她说:好。

他们带着两个孩子回到了西安。在城墙外的友谊路买了一处楼房。那时候刚有商品房,他买了最大的——因为家里有两个孩子呢。

他对她的孩子视如己出。上学为他们找最好的学校,给他们穿最好的衣服。他也偷偷地约着姐姐见面,那时普通人家里都有电话了,他家里也有。但是他会跑到很远的街上,压低嗓门给姐姐家打电话,只说时间和地点。就像特务接头一样。

父母都故去了。清明他甚至不敢给父母上坟,怕被熟人看到。他就这样活着,默默无闻地活着。

这日子一晃就是十七年,两个孩子都考上了大学,他也慢慢老了。没事的时候,他爱去八仙庵,去看那些用假古董忽悠人的家伙怎么表演,这让他想起混迹江湖买大力丸的日子。

有一天,他正在八仙庵闲逛,突然听到有人叫他:芦广义。

这一声犹如晴天霹雳。虽然太阳正灿烂地照耀,可是他觉得,天突然黑了。

他的心脏扑通扑通剧烈跳动,浑身开始颤抖。他努力克制自己,没有回头看,依旧四平八稳地往前走。

没想到有人抢几步走到他面前,又喊他:芦广义。

定睛一看,原来是当年一同开车越狱的杜司机。他一颗心慢慢放下来。问到:你咋在这里?

杜司机:不要提了。那年你跑了,我被抓了回去,加刑五年,满打满算坐了十四年,前年才出来。我在这儿买字画哩。

芦广义不想和他纠缠,敷衍了几句就要告辞。杜司机拦住他:急啥咧?你看你现在混滴多好!浪琴表,保罗杉,钱莫少挣。我现在日子难过,你帮衬一下兄弟,行不?

杜司机说完,定定看着他。

芦广义知道不能一走了之,他说:莫马达么,自家兄弟咱是过命的交情。我这会儿身上莫几个钱。你住阿达?把地址给我,晚上我到你屋去。

杜司机写了个地址给他,芦广义接过,匆匆走了。

晚上他带了一些钱,按照纸上写的地址,找到了杜司机租住的那栋楼。在走到胡同口时,他突然觉得嵴背发凉,似乎有人正在后面冷冷地看着他。芦广义打了一个寒战,他知道,警察就在附近盯着他。

这种感觉,在他几十年的逃亡生涯里太熟悉了,几乎变成了第六感,而且从来没有错过。他本能地想转身逃跑,但是他知道,一切都已经晚了。如果他此刻转身,那就只有一个结局:被人家按在地上带上手铐,回到监狱去。

所以他不紧不慢地往前走,到了院子,那种被人监视的感觉像一团浓雾弥漫着,将他团团包围。他不慌不忙地走上二楼,到了杜司机家门口,伸手敲门的同时大声说:我是来自首滴,我知道你们在这儿,想问一下,我自首会不会宽大处理?

门开了,两只黑洞洞的手枪对着他。与此同时,楼道两头出现了两个高大健壮的男人。芦广义举起双手:报告政府,我是来自首的!

芦广义被戴上手铐押下楼梯时,杜司机追着警察要举报赏金。警察不耐烦地说:要啥钱咧?锤子。人家说得清清楚楚,是来自首的!赶紧闪一岸子去!

芦广义又被抓了。这次他为自己请了西安市最好的律师,打官司申诉他的冤情。可是命运似乎真的不青睐他,早年诬陷他的咸阳警察,就在前不久去世了,当年派出所曾经失火,所有的卷宗都化成了灰烬。

律师跑到了旬邑监狱,蹊跷的是,监狱档案室abcefg打头的档案都在,唯独缺少了d打头的档案,而芦广义的档案就在d卷里,一是死无对证,二是档案全失。

律师对芦广义说:这官司打不赢了,我只能为你争取最好的结果。检方提出的指控,最多判你十一年,监狱方面知道你冤枉,答应尽全力帮助你在监狱减刑,你最多坐五年牢,然后就可以回家了。

芦广义认命了。这一年,他已经五十二岁,他实在逃不动了。

芦广义又回到了新安机械厂,也就是二厂监狱。当年查看路条放他开车出门的警察,还坐在大门口那个位置上,不知道是不是同一把椅子。芦广义看着警察,警察看着他,两个人沉默很久,都咧嘴笑了。

警察说:老哥,你当年把我害日塌了。

芦广义说:兄弟,对不起。

渡尽劫波兄弟在

相逢一笑泯恩仇

芦广义一如既往是监狱里的传奇。他的工作很简单,每天晚上七点到九点,给犯人们放闭路电视,然后一天就都没事了。监狱所有管教,警察,都对他客客气气。所有的犯人见了他都毕恭毕敬。

有一天,一个新来的犯人不知道深浅,想在牢里立威,冲着芦广义吼了几嗓子,被管教干部拉到惩戒室,噼里啪啦抽了几十个嘴巴。一下老实了。警察说日你妈,你个混眼子连老芦都敢惹,滴是不想活了?

但凡有减刑的机会,监狱就给芦广义减刑。不管狱方如何偏袒芦广义,犯人们都没有意见。他坐了四年监狱,剩下最后半年时,监狱给他办了保外就医。

那一年,芦广义57岁。

回到家,一切都和从前一样,也和从前不一样了。那个陪了他十几年的女人走了。此前因为女人知道他的事,两人一直没有正式结婚,就是住在一起过日子。如今,她的两个孩子长大了,芦广义进监狱后,两个孩子知道了母亲和他的关系,逼迫母亲离开这个家。

女人很无奈,也很难过,最终顺从了儿女。

那个从咸阳跑到西安找姐姐的十三岁少年,经过四十四个春夏秋冬,变成了垂垂老者。

然而,他终究是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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