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欢案的解释学启示·范雨素的粗粮 作者:井民


 

于欢案的解释学启示

这5个字,想不知道也不行:辱母杀人案。朋友持续推,开机就霸屏。

少见一件事包含这么多关键词:辱母、于欢、苏银霞、杜志浩、聊城中院、无期徒刑、法律、警察、高利贷、讨债者、老赖、小企业贷款难、抽耳光、鞋子捂嘴、手机播放黄色录像、露出阴茎、生殖器打脸、黑社会、非法拘禁、正当防卫、防卫过当、故意伤害、索赔830余万、肇事司机逃逸……

也少见一件事在几天内,引来这么多的文章:南方周末:《刺杀辱母者》;人民日报:《辱母杀人案:法律如何回应伦理困局》;中国青年报:《请给公民战胜邪恶的法律正义》;北京青年报:《刺死辱母者案讨债者涉黑被查,讨债人用极端手段侮辱》;新京报:《“刀刺辱母者案”:司法要给人伦留空间》;观察者网:《“辱母杀人案”:刺杀时警察正要离开,部分侮辱细节判决书未提》;中华网:《辱母杀人案:司法审判不能枉顾人情》;腾讯网:《“刺死辱母者”刷屏,多数民众感到不忿和不安》;澎湃新闻网:《辱母案:期待“正义的理据”》;网易网:《“辱母杀人案”网友:法律不能保护家人,我也会捅人》;凤凰网:《辱母杀人案:不能以法律名义逼公民做窝囊废》;知名公号“侠客岛”:《辱母杀人案:对司法失去信任才是最可怕的》……

如果加上网上海量的帖子及回复,估计用“民怨沸腾”来形容,也丝毫不为过。

很明显,事件戳中了民众的兴奋点。尽管对事件本身,各类媒体的归纳是简单的:被告于欢的母亲苏银霞向吴学占借款135万元,口头答应月息10%。在支付本息184万和抵押一套价值70万的房产后,尚欠17万未还清。被害人杜志浩等人多次上门催债,且屡次采用违法的极端方式未果。去年4月14日最后这次上门暴力讨债,让被告于欢在目睹自己母亲遭辱骂、抽耳光、往胸口弹烟灰、用鞋子捂嘴、用生殖器猥亵后,怒而刀捅4人,造成1死3伤,死者正是杜志浩。

戳中公众兴奋点的,是简单归纳遗漏的细节:于欢行凶前有人报警,警察来后撂下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即出门(是离开,还是在门外协调,存在分歧);正是在此间4分多钟内,于欢在屋里犯案。而上个月17日,聊城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律师“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辩护,没有得到采纳。

属于公众的解释是:明明是放高利贷、暴力讨债、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等违法行为在前,警察来了居然是该制止未制止;于欢在目睹自己母亲遭受令人无法忍受的侮辱后,不用激烈方式做出反应恰恰有违人之常情;于欢和母亲先前已遭讨债人殴打、谩骂和侮辱,眼见警察来了又走(或误以为走),顿时感到生命受到威胁因而无奈实施自保或法律所称的正当防卫。

公众如上解释在法律人士眼里,或许只是合情合理但未必合法。可是作为非法律人士的公众,也只能凭自己所知的情理去解释。何况就连法律人士,也必然且已经就此案争得个面红耳赤。因为针对同一事实怎样适用法律,既涉及法律人士的专业素养,也涉及解释学意义上的深沉哲理。按该现代西方哲学分支的意思,任何文本,当然也包括成文的法律,只要见诸于世,解释权就从制定者让渡到阅读者。即使制定者尚健在,面对他制定的法条,也只是众多的解释者之一。

换言之,解释是解释者的权利。解释者是所有愿意解释的人。

对于法律而言,解释者首先是它的运用者,律师、法官、法学教师和法学研究者等,其次还有广大非法律人士,亦即公众。只要是人,不特定什么人,包括涉案人,也包括旁观者,都可以对呈现在自己面前的法律文本,尽可能地做出自己的解释。尽管公众的解释在法律人士看来,不专业、不权威,但他们那天赋的解释权,也不会因此打折,更不会丧失。

回头再看上述那些文章,不妨可以解释为:法律人士仅仅从标题就可看出哪些专业,哪些外行。公众也可以看出,哪些认真,哪些恶搞,不过可能需要越过标题进入正文。

法律人士的解释,通常是冷静的,理智的。尽管这恰恰可能让他们不能见容于公众,甚至冒犯公众。可公众也当知道,这倒也不是法律人士的性格,而是法律性格对他们性格的赋予或模铸。“法不容情”,哪怕公众舆论压倒性地偏向一边,法律人士也得固守于己不利的解释。包括即使聊城中院惨被舆论狂扁,假如二审没能推翻一审,法律人士也还得面对更加汹涌的口水,再做对公众的费力解释。当然,即使二审推翻了一审判决,也不能认定逆转乃由舆论左右做出的新解释。

说到底,“辱母杀人案”咋判,最终是法律人士的解释,更是法律自身的纠错与匡正。

发现公众的解释似有些微小变化:在公布的聊城中院一审判决书中,一些细节可能加剧法律人士的解释争论和公众的解释分歧。如在遭于欢刀捅后,杜志浩捂着肚子说“这小子来真的……”这在公众就可解释为,这说明包括这位“带头大哥”在内,11个讨债人谁也没想到此行会面对如此糟糕的局面。这可进一步解释为,这帮人早已横行成习,连警察也不在他们的惧怕中。于欢母亲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警察带走,可能让部分公众对其遭遇的同情打折,同时对整个事件做出另外的解释。债主吴学占领衔的“黑恶势力团伙”被公安机关摧毁,则可能引起公众对此事“水深”的解释。“辱母杀人案”发后短短几个月内,当地公安机关对涉案两方,分别以不同罪名采取的行动,让公众在关注“辱母杀人案”之余,不会忘记另两起案子的审理和解释。

当媒体晒出被告母亲的多桩欠债不还判决后,苏银霞的“老赖”形象,在部分公众解释里取代了此前无辜的“母亲”。这不是个简单的解释符号变化。因为多从道德和情感出发做解释的公众,做出怎样的解释,历来受背后强大的感情倾向支配。竟至已经有公众解释称,苏银霞害了许多借钱给她的人,其中未必个个都是吴学占那种放高利贷者。还有公众解释,苏银霞最终也害了他儿子。她“不是无端受辱,而是自取其辱”,这些在法律人士看来明显偏颇的解释,已经在公众飘忽不定的解释泡沫中浮现。

公众解释由此朝更深层、更复杂部位延伸:放高利贷多半横行多日,暴力讨债多半猖狂至极,非法集资多半大肆泛滥,各种老赖多半畅行无阻,相关矛盾多半此起彼伏,黑恶势力多半胆大妄为……当然解释聚焦统统指向案发地聊城。甚至,民营企业的贷款难、融资难、生存难,制造业(于欢母亲的企业主业生产刹车片)的去产能、调结构中的系列问题等,也在公众的解释中被捎带,从而使得该案原本是“故意伤害”还是“防卫过当”的法律分歧,演化成“孝子刺杀辱母者”和“民营企业生存困境”的情感纠葛。

不过,哪怕一点法也不懂,仅仅从人之常情角度论,公众的解释也是:杜志浩死有余辜。当着一个热血青年的面,以百般下流的手段侮辱他的母亲,还期望不会因此遭致猛烈的报复,说明杜志浩至少在那一刻已经丧失人性,变成一个事实上披着人皮的兽。“人杀人”确实为法理所不容,可是“人杀兽”呢?不就至少可以讨论么!

公众有人解释,杜志浩酷似《水浒》里的镇关西,那么于欢也就是鲁提辖了。此解释带有“为民除害”的正义色彩,哪怕它没有顾及到所谓“除害”,在现代社会“权”不在“民”。公众还有更极端的解释,认为于欢非但不能治罪,甚至还当以“孝子”之名予以表彰。不过,即使在滔天的民怨和芜杂的公众解释中,此类解释也不占主流,因其也是极端或偏激么。

拙文码到此处,喜闻最高检已派员赴山东调查“辱母杀人案”。包括于欢的行为是“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警察在执法过程中有无失职、渎职行为等。就即刻解释:“辱母杀人案”多半不会仅以推翻或维持一审判决告结束。因为事情发展到今天这步,与“辱母杀人案”相关的一些人、一些事,一定会拔出萝卜带出泥,受到相应的法律或法纪的处理。而沸沸扬扬的“辱母杀人案”,不过是那些人和事被牵出来的引子,就像它曾经是那些人和事此前系列动作的结果。

                                                             2017-03-26

 

范雨素的粗粮

“范雨素”横空出世,因她冷峻的目光,悲惨的人生,乐观的精神和如刀的文字。

“我的生命是一本不忍卒读的书,命运把我装订得极为拙劣”,只读到这一句,脑门顿感被重击。而据说,“每一页都敲击脑门”,可是斯蒂芬·茨威格的追求。

而这样的文字,在《我是范雨素》里,比比皆是:“从我记事起,我对父亲的印象,就是一个大树的影子,看得见,但没有用”“母亲口才很好,张嘴说话就有利口覆家邦的架式”“凭着母亲的凛凛威风,我们这穷得叮当响的人家,给大哥哥找了一个如春天的洋槐花一般朴实的妻子”“曾经的我很膨胀”“人贩子辨认不出我的性别”“一个娘娃子(女孩)只要离家出走,就相当于古典小说的私奔罪”“荏苒岁月颓”“脑子里有一万首古诗词内存卡的小姐姐恨恨地说:‘一字不识的人才有诗意’”“母亲说,人不死,债不烂,没什么好怕的”“皮村的一位村民,每天领着一支由十二只狗组成的狗军队,去工棚巡视,羞辱住在工棚里的农民工”“一本书从来没有人看过,跟一个人从没有好好活过一样,看着心疼”“因为没有亲人为他们求告老天爷,他们都变成了世界工厂的螺丝钉,流水线上的兵马俑,过着提线木偶一样的生活”“没有人愿意想灵魂”“我来到大城市求生,成为社会底层的弱者。作为农村强者的女儿,经常受到城里人的白眼和欺侮。这时,我想:是不是人遇到比自己弱的人就欺负,能取得生理上的快感?”……

好久好久没吃到这等粗粮了!相反,各类没有灵魂的杂碎,被人搅烂熬成“浓汤”,再加进诸如“人生哲理”“诗意人生”“禅意人生”“快意人生”等“鸡精”,就包装成了“鸡汤”,在公号上推来推去,在报告厅里余音绕梁。

其实,“鸡汤”是那些打着饱嗝,剔着牙缝,算计着每餐“卡路里”的文化人,在指教包括范雨素那样的底层,即使是再苦再衰再悲催,也要“淡定”“宽容”“忍让”“超然”“无争”等。该类文体的本质,是在若隐若现的“何不食肉靡”优越感背后,有着对现实、真实苦难的刻意屏蔽,及对多数人生存状况的视而不见,或无意遗忘。

突然,有个44岁的村妇,大声说出自己的心迹:“活着就要做点和吃饭无关的事,满足一下自己的精神欲望。”听罢此言,谁个不会猛地一愣?本能的反应很可能是:这话是她说的么?她有说这话的资格么?因为她那自述44岁的生命史,基本就是肉体与灵魂的挣扎史。

范雨素与笃信“生活中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人有着共同的精神特质:“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不过,范雨素另有独特之处:用心底铸造出的砖头般文字,猛砸那些不得不的“苟且”,同时炽烈地追求着哪怕是极其渺茫的希望。

今天的“范雨素”,其实成于十二岁。在那个绝大多数人绝对还懵懂无知的年龄,她竟然自感“膨胀得要炸裂了”。刚刚会认字,她就和“小姐姐俩人脚对脚躺床上看小说”;此前五六年,她就“学会了自己看小说”;此前四年,她就“已经读繁体字《西游记》”,并遍阅“知青文学”和“《鲁宾逊漂流记》《神秘岛》《孤星血泪》《雾都孤儿》《在人间》《雷锋叔叔的故事》《欧阳海之歌》《金光大道》”等。甚至,也是在这年,她就感觉出母亲给起的原名“范菊人”老土,遂在琼瑶阿姨《烟雨濛濛》启发下,自作主张改成现名。

尤其是,这位年仅十二岁的小丫头,竟然还在哥哥的帮助下,短暂地做了代课教师!而她如今那句动人也逗人的感悟“一个人如果感受不到生活的满足和幸福,那就是小说看得太少了”,居然也是来自她十二岁之前的主要文化体验:“看小说”。

范雨素的文学天赋被唤醒,时间是“上小学”,导线是“知青文学”,内容则是“逃火车票,偷老乡青菜,摘老乡果子、打农户看门的狗,炖狗肉吃的伎俩”等鸡鸣狗盗或一地鸡毛。尽管创造“知青文学”的作家们,可能很难赞同她的这个概括,然而构成“知青文学”感性层面的玩意儿,真不是什么“青春无悔”,更不是什么“广阔天地炼红心”。譬如她直言,自己十二岁夏天那次不辞而别,靠的也是“知青小说教我的七十二道伎俩”,一路逃票到海南岛。

哪个类型的小说都可能给人意想不到的影响。范雨素的人生经历深深印上“知青文学”痕迹,更是足见文学对人生影响之诡异。她的文学经历告诉我们,对人格的塑造,对精神的模铸,有时并非什么书中高大上的理想,而是现实生活甚至生存中,那些拿不上台面的技能。

“范雨素”不是一天炼成的。“我是范雨素”,是距今三十二年前的事实。只不过,今天才被范雨素自己喊响。

二十岁时,范雨素成为“北漂”,虽然没有“漂”进演艺圈的志向,纯粹只是单纯的生存或活命。二十二岁时,“在北京蹉跎了两年,觉得自己是一个看不到理想火苗的人。便和一个东北人结婚,草草地把自己嫁了。”感到没有希望才嫁人,她心中的理想又强大又脆弱。短短五六年的婚姻,给她带来两个女儿,同时也带来对男人的失望并燃起新的希望:独自回乡带大一双女儿。可是泼出门的水又回来,不堪程度远胜十二岁那年的“私奔”似的“南下看世界”。日子几乎连苟且也难以为继,只好再做北漂。

这等颠沛流离,这等起伏跌宕,与先前深藏的文学功底联手,就这样在京郊皮村,唤醒了十二岁时的范雨素。

“范雨素”的认识价值在于,她用如刀般明快又锋利的文字,让我们吃惊地看见,在神州广袤的农村,教育是何等的落后,教育机会是何等的不均。否则,一个十二岁的小丫头,怎么可能成为代课教师?让我们得以看见,即使在实施严格计划生育的岁月里,农村妇女连生五孩,且该农妇还是任职时间“比萨达姆、卡扎菲这些政坛硬汉子的在位时间都长”的妇女主任。要知道,这个“官”恰恰是基层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主管!让我们得以看见,今天的城乡与贫富之间,差距可是何其巨大!“……男雇主给大儿子雇了一个少林武校毕业的武术教练,在自己家盖的写字楼里辟出了一块三百个平方的场地,装上了梅花桩,沙袋,单双杠……除了学武,又找了一个中国人民大学毕业的学霸,做家庭教师,包吃住,负责接送孩子,指导孩子写作业,领着孩子去习武,还教六岁的孩子编程”“女雇主比男雇主小25岁。有时我半夜起来哄小婴儿,会碰到女雇主画好了精致的妆容,坐在沙发上等她的老公回来。女雇主的身材比模特曼妙,脸比那个叫范冰冰的影星漂亮。可她仍像宫斗剧里的娘娘一样,刻意地奉承男雇主,不要尊严,伏地求食。可能是她的前生已受够了苦,不作无用的奋斗。”以及一般富豪“炫车炫表,炫皮包,炫衣食”,皮村的富豪“炫狗”,“皮村下野总统”甚至只炫苏格兰牧羊犬和藏獒。

如果说郝景芳的《北京折叠》是全景的、魔幻的阶层分化和固化,那么,范雨素的阶层分化和固化,就是切肤的和触目惊心的。

读到她“在正月的寒风里,八十一岁的老母亲还在为她不成器的儿女争取利益”,那是“二万二就全部买断一亩地,农民倍感的恐慌和愤怒,抗争的结果是六十岁的队长被“维稳的年轻娃子们打断了四根肋骨”;打工仔随行子女只能上“打工学校”,可那些学校是没有办学资格的黑学校,娃子们在里面上学,没有教育部的学籍,回老家也不能上高中考大学。“请读她这句:“这倒霉催的教育部,谁定的这摧残农民工娃子的政策呢?报纸上说,教育部这样做,是为了不让下面的学校虚报人数,冒领孩子的义务教学拨款。可教育部为什么不弹劾吏治,非要折磨农民工的娃子?”

如此惨烈的现实,如果不是出自她这样的人嘴里,很难有人会知晓,更少有人会相信。

偶然发现个有意思的现象:写下《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的余秀华,是来自湖北农村;提出著名“三农问题”的李昌平,也是来自湖北农村。如今,集村妇、打工妹、育儿嫂、北漂者、业余作家于一身的范雨素,还是来自湖北农村。“湖北农村”可是个产生新理论、新文学的富矿?

但愿一炮走红的范雨素,写下去,写自传,写小说。更愿她,就这样写,千万不要从苦难中熬鸡汤,只要把苦难的惨象如此暴光。喜欢你的人多得很,大体喝腻“鸡汤”的人都是。

                                                              2017-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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