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飞:反道德的道德榜样——对雷锋精神的反思
作者:黛英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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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道德的道德榜样——对雷锋精神的反思 作者:高飞 来源:微信公号 悦读馆 2014 今年是毛泽东等为雷锋题词50周年,估计学雷锋的活动办得很热烈。就连很多单位的庆祝“三八”节活动,都是组织大家观看《青春雷锋》的电影,不少学校要求学生“续写雷锋日记”。电视上看到了很多人兴高采烈地在街上“学雷锋”做“好事”。 然而,热闹的背后一定要有冷静的思考,我们这个社会从来不乏狂热的行动者,却缺少太多清醒而理性的分析。 其实今天中国的道德现实不容乐观,甚至可以说是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而把这些事情放在一块儿就有点意思了:一方面我们拥有全世界独一无二让全国人民都去学习的道德榜样,一方面是社会上道德底线的频频失守。这样奇特的景观毫无疑问地充满了我们式的特色。从这个意义上说,雷锋实在是一个很好的考察中国道德问题的视角,而我们对雷锋之于道德上的“意义”的认识还远远不够。
讨论雷锋问题的前提是还原一个真实的雷锋,真实关系到一个社会的道德根基,对雷锋的任何虚构,无论出发点如何,都是对道德的败坏。通过造假来愚弄人则肯定是不道德的,说假话空话套话与造假者得利是这个社会诚信缺失的重要原因。 而真实的信息必须来自于一个敞亮的社会,在一个封闭的社会里,如果仅凭官方披露的信息,这个信息不能有质疑,那么我们不能相信它是真实的,哪怕其中可能有部分的真实。不能质疑,也就无从证实。 仅从常识性的判断来看,很多方面都涉嫌造假,比如,雷锋做好事的照片,主要是由摄影家张峻从1960年夏天开始,与雷锋相处79天,先后9次拍出来的,也就是说,雷锋在做好事的时候,经常会有一个摄影家跟着,这个照片所反映的雷锋还是真实的雷锋吗? 从雷锋自己的日记中,发现涉嫌造假的地方很多。如1960年2月17日雷锋日记所记,他上午寻思着“因小孩在屋前屋后拉了很多大粪,看起来脏得很……”于是决定去捡,“到了下午2点钟,我捡了满满一车粪,送给了望花区工农人民公社。”(见《雷锋全集》35页,以下引用只标页号,均出自《雷锋全集》)小孩的大粪他居然在半天的时间内可以捡到一满车?如果这是真实的,得要多少把大便拉到家门外的小孩的努力才能凑一满车呢?他还提到1962年2月5日大年初一捡了300来斤粪送给了公社,有一年的大年初一初二两天捡了600来斤大粪。这个真实性是很有问题的,有人经过计算,得出了雷锋生活在粪堆里的结论。 再如,1960年雷锋的报告中提到他帮助了一位老大娘,雷锋说自己做好事从不留名的,他说那次对部队也“本不想汇报这件事,因为这是自己应该做的。”然后却又说自己那天因为回去晚了,“想瞒也瞒不住”(230页)。他如果没有告诉老大娘自己的姓名和部队番号,老大娘儿子的信怎么会到他所在的部队呢?显然雷锋在这里说了谎。 事实上雷锋几乎每做一件好事都要想办法让组织和部队知道,而且是高调地让人知道。雷锋在多次报告中提到对两个地方各捐款100元的事,他不仅是事后在报告中宣扬,他在捐款的同时就向这两个地方的党委各写了“慰问信”,告诉对方自己是谁,自己是怎样成为一名有觉悟的共产主义战士的,自己捐款又是为了什么。而这两个地方都没有接受雷锋的捐款,把钱退还给了他,而且向雷锋所在的部队写信表达对雷锋的敬意(295页),他居然对退钱的事一声不吭。哪怕把拾来的大粪送给公社这样的事,雷锋都要通过寄给公社的《一封祝贺信》来予以说明(198页),他这种高调做好事(捐款捐粪后写给党委写慰问信)的做法,不得不让人怀疑他的动机。 现在可以肯定的是,雷锋并非做好事不留名,不是在他的日记被人发现后才知道他做了这么多的“好事”。事实上,雷锋从1960年开始,已经是自觉地作为一个道德榜样的“雷锋”面目出现了,他到处做好事,并把所做的一切好事不仅写在日记里,还通过他自己的典型报告与报纸的宣传而四处传播。官方对雷锋形象的塑造至少在1960年就开始了,雷锋自己也自觉参与了这一塑造。 雷锋60年开始成名走红。1960年11月26日,沈阳军区《前进报》用两个整版的篇幅,发表了新华社记者佟希文、李健羽等采写的《毛主席的好战士》的长篇通讯。之后,各大报纸纷纷跟进,《人民日报》多次介绍雷锋事迹。他不仅入党,提干,还得了相当多的头衔与荣誉。他三次被评为先进生产者,五次被评为红旗手,十八次被评为标兵,并获青年社会主义分子称号,在部队立二等功,当选为抚顺市四届人大代表,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已经是最大的名利双收的事情。他得到的回报与他做的“好事”相比,丝毫不会亏欠于他。他从此也更加积极表现,更“自觉”地背毛主席语录,跟同志们谈心去掉非无产阶级思想,做更多的好事,然后在日记中记下所做的好事,还写做好事的体会,然后还把自己说得那样地高尚,那样地高觉悟,那样地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这就太过分,甚至可以说是太虚伪了。 “子张问善人之道。子曰:不践迹,亦不入于室。”“不践迹”是行善不求人知,“不入室”是不要为了做善人而做好事。孔夫子认为,做了善事还要到处讲,或为了当善人而行善就是伪善。伪善不是真善,它不是道德的。蒲松龄在《聊斋志异》开篇中有句很有名的话:“有心为善,虽善不赏。”雷锋是在故意做好事,背后还有一股强大的推动力量,他因做好事而获得了太多的政治资本,这样的“好人”,“虽善不赏”! 实际上,我无意因此而责难雷锋,雷锋当时表现也是“正常”的,因为他生活在一个只讲政治“正确”不讲真实的时代,这个时代里人所说的话,尤其是报纸上的东西都是以“正确”为准绳,而不是以真实为准绳。政治“正确”代替了真实、甚至是扼杀了真实。那时浮夸风、放卫星,整个社会不仅在普遍造假,而且以造假为荣,真诚表达者则面临着生命的危险,权力者为所欲为,也让社会失去了“信用”,诚信的普遍缺失则让整个中国的道德根基坍塌了,在一个靠谎言维系的国度,在一个表达自己真实意愿有着潜在危险的国度,如何能让大家道德起来?这是今天中国普遍道德缺失的历史原因,这个历史并没有得到清算,于是它也就成了今天的现实。
当初的“雷锋精神”中有很多助长罪恶的东西,而我们今天说“雷锋精神”的时候已经“与时俱进”了,经过了历史的“演变”(其实也是官方左右下的演变)。不再提那些方面,但还原一个真实而完整的雷锋,我们无法也不应该回避这些,这也是一个道德问题。 1963年3月5日的《人民日报》在第一版刊发毛泽东的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第二版则刊登了罗瑞卿的文章“雷锋之所以成为一个伟大战士的最根本、最突出的一条,就是他反反复复地读毛主席的书,老老实实地听毛主席的话,时时刻刻按毛主席的指示办事,一心一意做毛主席的好战士”。1963年3月15日,共青团四川省委发出了《关于在全省青少年中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雷锋活动的通知》,要求“必须好好地读毛主席的书,听毛主席的话,按毛主席指示办事”。1964年,罗瑞卿说“凡是毛主席著作学得好的单位和个人,工作就做得好。大庆油田是这样,好八连和雷锋、郭兴福也是这样”。1964年21期《中国青年》号召“向雷锋同志学习”“老老实实听毛主席的话”。林彪把学习雷锋和学习毛著的目的归结为“做毛主席的好战士”。当时的总理周恩来把雷锋精神概括为“憎爱分明的阶级立场、言行一致的革命精神、公而忘私的共产主义风格、奋不顾身的无产阶级斗志”。 以上可以看出,那时号召大家学雷锋,有明确的政治目的,是当时政治运动的需要,归根到底是要人忠于最高领袖个人,让人当“螺丝钉”。一颗“忠心”的人不可能是一个道德的人,和“螺丝钉”一样,只能是权力者工具。文革期间的种种恶行,大都是在“忠于毛主席”的口号下做出来的。道德一定是出自自己的自由意志,忠意味着没有自我,你都听别人的话去做事,哪怕你做的是“好事”,也不能说你是道德的。忠于权力的人,往往会助长恶,带来是的恰恰道德的败坏。当时的雷锋与“学雷锋”活动,都助长了这种恶。 雷锋不仅助长恶,自己还真做过“恶人”。1959年,他在鞍钢焦化厂“学习”期间,这个厂的工会副主席对他说了“工厂是集体的,你不要那么认真,要注意身体。”(241页,下同)和“过去旧社会什么东西都有卖的,有鱼肉,现在什么也买不到。”这几句话,被雷锋用“阶级分析的方法,对工会副主席进行了分析”,他认定这个人“不是我们的人”,开始注意他的言行,随后又向书记和党委进行了汇报,经调查后发现这位副主席果真是个“阶级异己分子”,于是被开除了党籍,并被劳动改造。打小报告本身便是不道德的行为,而且还导致了一个人因为说了几句话而被劳动改造的后果(在那个时代,被劳动改造基本上就会抬不起头来,我们不知道这位被劳动改造的人后来怎样了,这个在雷锋“忆苦思甜”报告中提到的这个人大概不会再有人关心了),这是一种罪恶,虽然这个罪恶不是雷锋一个人完成的,但他参与了,这是很不道德的行为。 雷锋做恶并不奇怪,因为他说过“对待敌人像严冬一样无情”,而他那个时代的敌人,绝大多数都是好人。再退一步,假设他的“敌人”是真正的敌人,那么他的以恶制恶也是不道德的,正如今天我们对犯罪分子处以死刑,我们不能说处以死刑是道德的,恶本身是不道德的,哪怕它在特定的条件下是有必要的。
我们这个社会说到道德的时候喜欢讲“大公无私”、“无私奉献”。因为雷锋说过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那么,这样做是道德的吗? 其实,趋利避害是包括人在内的各种生物能够生存在世界上的前提,自利是一切生物的基本特征。人的祖先从个体生存到小的群体再组合成一个社会,其目的是为了个体更好地生存,我们之所以需要建立这么一个“国家”,也是因为它能保障生活在其中的每一个人的利益。 从道德的角度,一个“毫不利己”的人,是没有办法“专门利人”的,正如无私便不可能奉献一样,你无私了,拿什么去奉献?在一个大公无私的社会如完全的公有制的共产主义社会,是没有道德可言的,因为都公有了,就没办法道德了,你不用自己的东西,拿公家的东西去帮助人,这个不是道德的。 实际上,大公无私不仅不会是道德的,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是阻碍社会发展的。社会进步的动力恰恰在于人的自利之心。《镜花缘》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在一个叫“君子国”的地方,两人谈买卖时互相谦让,生怕对方吃亏,买者认定卖者货好价低硬要加钱,而卖者自认货劣价高、坚决反对加钱,争来争去,买卖谈不成,结果是由第三者出面才解决问题。也就是说,在交易中,只有以自利为目的的谈判才能找到双方同意的均衡点,而利他则不存在这个均衡点,所以利已可以达到和谐,而利他却永远不能。利已才能发展经济,而利他则不能。实际上,不仅在交易中是如此,在人与人的其他交往中也一样,没有了利己之心,人与人交往的基石就没有了。你事事处处考虑他人,要么成为对他人的束缚,要么是你自己失去自我。你无私只不过意味着你不为自己的私了,但你却是为别人,也是为了别人的私,这样他人的私就凌驾在了你自己的私之上,这不仅违反了人与人的平等原则,还可能导致他人对你的专制。一个现代文明社会是不可能通过“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来获得的。 更大的问题在于,在一个“公”基本上等同于“官”的国度,“公”成了许多罪恶的由头,成为不道德的原因,是名符其实的“公害”。实际上,一切的“公”,最后都要落到“私人”的头上,如果普遍地落到每个人头上,就是公平,如果只落到部分人或者只是由官员享受,那就是特权。中国是一个特权泛滥的国度,太多的以“公”为名行私之实的事情在发生,大公无私是权力者最喜欢的,也是我们需要保持高度警惕的一句口号。 “自私”不仅是一种权利,更是一种对自己的责任,因为没有谁比你自己更了解自己的需要,没有谁能比你自己更能满足你自己,更能做好你自己。每一个人做好了自己,才能更好地帮助他人,更好地推动社会的进步。把对自我的责任交给他人,不仅不利于自己的成长,还会造成一种实际上的专制。“有恒产者有恒心”,取消了人的“私有财产”,也就剥夺了人道德的能力,同时剥夺了人自由的能力,有了自利之心有了私有的保障人才会为自己的自由和幸福而奋斗。 因而私并非不道德的原因,只有在侵犯他人私的基础上追求自己的私才是不道德的。社会上很多的不道德现象,都是侵犯别人的私或把自己的私凌架于别人之上的缘故,中国最大的道德问题,恰恰是在于某个团体、某些个侵犯他人的私让自己得利,或把自己的私凌驾在了众人或他人的私之上造成的。
每到3月5日学雷锋的日子,大家都热热闹闹大张旗鼓地“学雷锋”,但参加这种“学雷锋”活动不能说是道德的,因为那不是出自你的自由意志,你是被组织、被动员起来。同时,你是为了完成任务去找好事做,是你认为的好事,而不是出自他人的真正需要。好事一定是在他人因自身能力所限而需要得到帮助的时候做才是道德的,我们不能笼统地说扶老人过马路就是道德的,因为未必个个老人都愿意被人扶。“学雷锋”活动中经常出现一群学雷锋的人到敬老院把一帮老人拉出来给他们理发,而不管他们是否愿意,于是一些人就这样莫名其妙地被“学雷锋了”。这种行为中恰恰存在着一种不道德的因素,做好事的前提是尊重对方,一个人再穷,他不愿意接受你的资助的时候,你强行资助不能说是道德的,不尊重对方的意愿本身是不道德的。 在大街上搞义务修理更是只会带来一大群来占便宜的人,真正家里穷得出不了修理费的人往往不会出现在大街上。这种“学雷锋”的行为不仅助长人占便宜心理,还破坏了市场。如果每天都这样学雷锋的话,大多维修店都得关门,维修工也要失业,这“道德”吗? 雷锋的很多行为都不值得学。如他出差坐火车时帮列车员打扫车内卫生;路过一个建筑工地上带病参加劳动……打扫车内卫生本是列车员的份内工作,建筑工地上的任务本来是工人的,你替人家干,要么会夺人饭碗,要么是在培养懒汉,而且还会破坏基本的游戏规则。历以宁讲过一个孔子时代的故事:鲁国国君定了一条解救鲁国人在他国当奴隶的人政策:号召鲁国商人在别的国家看见鲁国人当奴隶被拍卖,就将它买下来,带回鲁国成为自由人。然后到国库去报销。后来有个商人买一个奴隶回来放了不去报销,又买一个回来放了不去报销。再买一个回来放了不去报销。立刻这个商人声誉鹊起。但孔子却批评这位商人实际上是将鲁国奴隶回家之路给堵死了。因为“报销”是游戏规则,与道德无涉。这位商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将自己塑造成了“道德典范”,以后别的商人再看见奴隶的时候就开始权衡:买回去到底是报销与否?报销则显得自己是“小人”,不报销则显然划不来。于是“没有看见”就成了自然的选择。可以说:这位“高尚”的商人是好心办了坏事。雷锋在焦化厂带徒弟拒收学费的事与此类似,他不仅不收钱,还到处宣扬,说自己是如何道德的,这就是不正常的了,别的师傅怎么办呢?这样的行为能“可持续发展”下去吗? “学雷锋”有一个最严重的后果就是造就了一大批口是心非的伪君子和假圣人。这些人大都是些投机分子,满口马列道德,一肚男盗女娼。人们乐于用自己也不信的道德说教教育别人,乐于鼓励别人“无私奉献”,却把做好事变成积累政治资本的手段,让这个社会充斥着伪崇高、伪道德,让人们说谎成性。庄子说过一句发人深省的话:“圣人不死,大盗不止”。中国的问题就是“圣人”太多,具有道德优越感的人太多,热衷于开口闭口道德,告诉他人要如何道德,居高临下说教,恰恰是这些人不懂得尊重人,不懂得遵守最基本的规则,尊重最普遍的价值(普世价值),还喜欢把自己的好恶强加在他人之上,缺乏宽容的精神。我们热衷于发掘着社会上的“榜样”、“模范”,我们从来不乏在电视中、报告中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的道德楷模,正是这种现实、人性与道德说教严重脱节的价值观,成就了大量的投机分子,成就了今天中国的道德现状。 当然,雷锋只是一个符号,一个工具,雷锋的问题更多的是时代的问题,是我们共同面对的问题。不能把一切问题归到雷锋这个具体的人身上,但在没有对雷锋所处的那个时代进行理性反思的情况下,任何对雷锋的美化都是有问题的,也可能恰恰是不道德的,任何“学雷锋”的号召也是有问题的。 我理解人们对于道德的渴望,然而,今天的中国并不需要人去做那么多的好事,只要没那么多人做坏事就行了。因为今天中国发生的一些事情,都是做人的底线失守的表现,中国的道德问题是坚守底线、遵守基本的伦理与规则的问题。 一个社会的道德不可能寄托在道德“榜样”上。也许做好自己便是最大的功德。每一个人都不能抬高自己的“德性”,甚至需要把自己的“德行”低俗化,也就是说,“我”做“好事”的时候,我认为这既不崇高,也不伟大,我也是为了自己,因为我也是这个社会的一员,这个社会的美好我也有份。而且,真正的道德指向美好,让人的灵魂得到净化,让他人和自己更加幸福,这本身就是回报。只有把道德看得很普通,这个社会才会有普遍的道德。 学了雷锋这么多年,我们还不能有稍微的反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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