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残杀人犯是如何被塑造成特大“英雄”的 作者:林小仲搜集


 

凶残杀人犯是如何被塑造成特大“英雄”的

作者:洪振快

来源:微信公号 史象万千

顶级军媒、党媒大力宣传“英雄”

1968年4月24日,《解放军报》以几乎头版整版、第二版半半版的大篇幅报道一个“英雄战士”刘学保,并配发本报评论员文章对其事迹和精神进行颂扬。

图:《解放军报》1968.04.24头版、二版报道刘学保“英雄事迹”

第二天,《人民日报》跟进,同样以头版显要位置,转发《解放军报》刘学保报道和评论员文章。

图:《人民日报》1968.04.25头版

众所周知,文革中,《解放军报》和《人民日报》标志政治风向和最高层政治态度。由此,一个特大“英雄”横空出世,热级一时。

在此之后,《解放军报》在4月26、27日还连续报道刘学保事迹,并刊出其日记摘抄,《人民日报》同样转载该日记摘抄。在往后的三年中,刘学保的名字还在《人民日报》被提及或专门报道,共十几次。

图:1968年4月26日,《解放军报》继续报道时所配的刘学保学毛著照片

刘学保的地位,在被《解放军报》和《人民日报》一路窜升,当年十一国庆日,作为全国286名代表之一,登上了天安门城楼,与国家领导人一起在观礼台上参加检阅。之后,被选为中共“九大”代表。

图:《人民日报》在1970.02.16还对刘学保做专门报导

同时,其“英雄事迹”被编入小学教科书,成为学习楷模。当然,将其“英雄事迹”和日记编成各种小册子的出版物更多。全国上上下下都掀起向其学习的高潮。

但是,荒诞的是,这个《解放军报》和《人民日报》树立的特大“英雄”,竟然是一个极其凶残的杀人犯,其伪造的“英雄”事迹,实际上就是恶意、凶残杀人,并将自己伪装成英雄。让人无法想像的是,如编造的漏洞百出的“英雄”事迹,竟能通过军方、官方各级组织,一直到最顶层。直到17年后,才被立案侦察,并水落石出。

案件真相

《解放军报》和《人民日报》报道的刘学保事迹是:

刘学保怀着对毛主席的赤胆忠心,以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只身继续追踪反革命分子。前面就是大桥。两面笔陡的大山,把公路和大通河夹在中间,地势十分险要。突然,反革命分子迎面跑来!刘学保大吼一声:“站住!”话音未落,嗖——!一块石头紧擦刘学保的右耳飞过。刘学保一个箭步跨过去,想一把抓住反革命分子。这个受过专门训练的国民党特务,猫着腰向刘学保恶狼似地扑来,一下抱住刘学保的双腿,用头和肩将刘学保顶倒在地。刘学保想起毛主席的伟大教导:“这个军队具有一往无前的精神,它要压倒一切敌人,而决不被敌人所屈服。”顿时增添了无穷无尽的力量。他猛地翻过身来,用铁一般的右膝盖,以泰山压顶之力,向反革命分子的胸部压下去,一下压断了四根肋骨。

大桥那边有一排排齐整的工棚,那里有修建大桥的工人兄弟。刘学保抬起头来,正要叫人的时候,突然发现前面八十米处的大桥桥拱支撑孔窗内,闪着蓝色的火花。不好!反革命分子在桥上放了炸药包!阶级敌人要毁掉这座国家新建的桥梁!(⑴⑵)

桥上炸药包的导火索冒着火花,刘学保的眼睛里冒着对阶级敌人的仇恨的火花。要立刻冲上去保卫大桥,保卫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成果!他马上掏出腰间的斧子,朝反革命分子头上砍去。由于用力过猛,斧头脱落,飞出去老远。他又顺手拣起身边的石头,向敌人的脑袋狠狠地砸了下去。刘学保代表祖国人民给这个反革命分子以严厉的制裁,砸烂了他的狗头。

在这场同阶级敌人的生死搏斗中,英雄战士刘学保胜利了。但是,更严峻的考验摆在他的面前:桥上炸药包的导火索在燃烧,大桥处于严重危险之中。

“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毛主席的教导不断在刘学保的耳边回响。他仿佛看见毛主席在指挥自己战斗,浑身热血沸腾,意志无比坚定:“有我在就有大桥在!宁可牺牲自己,也要保住大桥!”看!英雄的刘学保冲上去了!他以惊人的勇敢,冲上了桥墩下面的护坡,到达大桥桥拱的支撑孔了!

看!英雄的刘学保抱起了炸药包,把它挟在左腋下,飞快地离开大桥,跑下了护坡!

刘学保一边跑,一边拔导火索,拔不下;捻导火索,捻不灭。“多朝前跑几步,大桥就多一分安全!”刘学保只有一个念头,离大桥远一点!再远一点!保住大桥,就是保卫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刘学保一边跑,一边高呼:“毛主席万岁!”“毛主席万万岁!”《解放军报》《人民日报》对刘学保的定性是:“他怀着对伟大领袖毛主席的无限忠诚,怀着对阶级敌人的刻骨仇恨,只身同反革命分子英勇搏斗,冒着炸药爆炸的危险抢救大桥,创造了惊天动地的业绩,谱写出又一曲毛泽东思想新时代的壮丽凯歌。”然而,真相完全相反。

该案的真相,2013年出版的《中国共产党永登历史》(中共永登县委党史办公室编)有个一个简要的定性介绍:“铁一般的事实证明,‘12.17’事件纯属刘学保编导的一出闹剧。为了达到名利双收的卑鄙目的,刘学保精心策划了‘反革命分子’炸桥的假现场,制造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杀人案。于1967年12月17日将李世白骗至池木哈桥南80米,乘李不备用斧头、石块将其击昏,然后到桥南30米处,用雷管炸残自己的左手,编制了李世白炸桥与他搏斗的假案。”官方塑造英雄经过1967年12月18日,事件发生第二天,刘学保所在部队,即行文兰州军区,为其请功。

12月29日,永登县革委会常委会议决定“慰问支左英雄刘学保”,并发动全县群众写慰问信。

1968年1月10日,兰州军区授予刘学保英雄称号。

1968年1月22日,永登县革委会发出全县人民学习刘学保“英雄事迹”的通知,组织全县干部群众到池木哈大桥参观,并将该桥命名为“学保大桥”。

1968年4月24日,《解放军报》重磅报道和评论。

4月25日,《人民日报》《甘肃日报》等转发军报报道和评论。各地纷纷转载。

之后,刘学保被定为荣立一等功,提拔为副营级教导员,出任兰州军区党委委员。爱慕英雄的女青年,纷纷向其发出求爱信。

1968年国庆,刘学保在天安门城楼观礼台参加检阅。

1969年4月,成为中共“九大”代表。


案件真相查明经过

1978年,连城林场职工和永登县人民群众纷纷给县委来信,提出该案的许多疑点。

1982年9月,永登县委、兰州市委信访怴讨论复查此案。

1983年7月,兰州市委、兰州军区组成军、地七部门联合调查组,作了大量的调查工作。

1983年11月9日,兰州市委决定将此案交市公安局侦察,并对李世白家属子女安置工作作了安排。

兰州市公安局经认真的复查、取证、现场侦察实验,终于查明案件为刘学保精心策划的杀人案件。

1984年4月21日,兰州市公安局将“英雄”刘学保依法逮捕。

1985年7月16日,中共永登县委做出了《关于为李世白同志平反的决定》。

1985年7月19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学保无期徒刑。同日召开宣判大会。


无人为制造假英雄担责

李世白被残害至死,其一家也惨遭迫害,李妻被红卫兵从兰州遣送定西农村,后四处流浪,被迫与一疯老头结婚;李的长子被诬陷烧“刘学保事迹展览馆”而投入监牢;李的长女不堪批斗而过着“黑人黑户”的生活。

刘学保在编造谎言时漏洞百出,要证明其撒谎本来是很容易的事,但军方不顾一切将其树立为典型,以国家权力制造“假英雄”,以致将凶残的杀人犯,当成“英雄”大肆宣传,并使其在政治享有很高地位,这在历史上绝对是奇观,但最后这些制造“假英雄”者,却没有听到被追究责任,也没有看到他们有公开的忏悔,对遇害者及其受难家属公开道歉。

 

(续):

揭穿假“英雄”有多难?

作者:洪振快

来源:微信公号 史象万千

1968年上半年,从兰州军区到《解放军报》《人民日报》,塑造了一个“只身同反革命分子英勇搏斗,冒着炸药爆炸的危险抢救大桥,创造了惊天动地的业绩,谱写出又一曲毛泽东思想新时代的壮丽凯歌”的超级“英雄战士”——刘学保。

然而,事实上,事后公安机关查明,刘学保非但不是什么英雄,相反是蓄意谋杀的凶残罪犯,真相是其先以斧头、石块伤害他人,再以雷管炸掉自己几个手指,谎称“反革命分子”炸桥,自己不惜生命保桥。

图:《人民日报》1968年6月9日图片报道兰州部队学毛著场面,刘学保(挂着左臂者)被特意突出报道

但是,一旦一个人被官方塑造成“英雄”,也就等于走上了神坛,而且还具有了兰州军区党委委员、中共“九大”代表的政治身份,要揭穿其虚假面目,其艰难可想而知。


揭露撒谎者反受打击

刘学保编造自己护桥的故事,但撒谎很难把所有的细节都考虑周全,难免留下很多漏洞,尤其是刘学保这种20岁青年,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科学知识欠缺,在编造谎言时更难考虑周全,因此在细节上难免漏洞百出,要证明其撒谎本来是很容易的事,事实上从一开始就有人怀疑,不少人即提出异议或怀疑,但公开表示怀疑者都受到打击。

先是离桥仅有百米的另一侧桥头工地工长、第一批现场目击者、将刘学保抬进工房救护的老董,熟悉炸药爆炸特点,听到“导火索冒出蓝色的火花”后即表示质疑,还和几名工人做了导火索燃烧时间和所需长度的试验,认为要完成那么多动作,即使用奥运会破世界纪录的赛跑速度计算,也需燃烧导火索3米多长。细心观察现场,也没有发现任何放炸药包的痕迹。

老董本以为被自己一“轰”,刘学保会“大祸临头”,没想到大祸临头的是自己,被认为“对宣传英雄战士刘学保怀有刻骨仇恨”、“反对解放军”、“迫害解放军”,被造反派的“乱炮”整整“轰”了2个月零18天。

刘学保的“英雄事迹”出现在军内外报刊后,兰州记者(应该是新华社甘肃分社记者)傅振欣去采访,听那些人胡吹,完全不合情理,就提出疑问,比如,刘学保左手被炸,他感到可疑,就问:“刘学保平时用刀剪、吃饭拿筷子,究竟是左手还是右手?被炸伤的为什么偏偏是左手?”又比如问:“6斤重的炸药包,在出手的瞬间爆炸,为什么只炸伤了4个手指?”这种常识性问题把那些人给问住了,无法回答,认为记者不安好心,便向省革委会、兰州军区送到“抗议书”,指控记者“用最恶毒的语言,站在资产阶级立场上攻击、污蔑英雄战士刘学保”,说记者的“反动言论”造成了“极坏的后果”,要求“对这个罪恶累累的坏记者,必须加以严肃处理”。结果是,记者被戴上“反对解放军,反对伟大统帅、副统帅”的帽子,尝了整整3个月“触及灵魂”的批斗,之后被“清理”出甘肃新闻界。

还有军队干事老于,细心查访后掌握很多疑点,找到部队给刘学保写虚假报道的人,当众警告其“不能颠倒黑白!不能胡编滥造!不能光听刘学保的一面之词!”结果失去军内一切职务,被莫名其妙地处理转业。(以上事实见《蓝盾》1986第5期刊登的《推延十八年的审判》一文,该文作者路滔为军方人士)

四冶公司一位工人对此案有疑问,张贴宣传刘学保的标语不积极,就被当作反革命,交群众批斗了几个月。

总而言之,谁对刘学保护桥的“英雄事迹”稍有怀疑,就立即遭到无情打击。


政府查案受军方抵制

直到文革结束,刘学保都风光无限。1979年11月,其仍带着“英雄”的荣耀荣归故里,当上了陕西省三原县机引农具厂的负责人。

1978年起,刘学保“支左”的永登县连城林场职工和部分永登群众对此案提出很多疑点,主要是:当时现场只有刘、李二人,既无第三者证明,也无其它证据,认定李世白炸桥证据不足,要求政府复查此案。

李世白家属多次上访、申诉,对李世白被公布为“反革命炸桥犯”表示不服。

永登县落实政策办公室将家属申诉和群众反映,分别向兰州市委落实政策办公室和刘学保原在部队(兰州军区炮兵某师)汇报,兰州市委也将永登县的报告转报兰州军区,但一直没有下文。

1978年,前述被迫转业的军队干事老于给军方高层写“告状信”,北京两位上将看了“告状信”后,立即作了指示,至此“12.17”案件才真正被提到了复查日程上来。

兰州军区被迫有所行动。经兰州军区首长指示,1979年4月初,炮师不得不组成调查组,对“12.17”案件进行复查。但复查名单一透露,人们瞠目结舌:原来,参与复查的几个主要干部,竟都是当年树“英雄”的那帮人!结果当然可想而知。

据说复查报告上报兰州军区,军区政治部有关部门看完“报告”后给炮师打电话追问:“你们到底有没有证据证明炸桥的炸药是李世白放的和李去炸桥的?”——1979年11月19日,炮师以书面报告“郑重”答复:“经调查,此事系刘学保所述。所以在调查中,无第三人证明炸药是李放的,也无第三人证明李是去炸桥的。”虽然承认无证据证明“反革命炸桥”,但仍然坚持“刘学保护桥的基本事实应予肯定,不能改!”

1977年胡耀邦出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长后,主持大力平反冤假错案。经过几年时间,很多冤假错案已被平反。永登“12.17”案冤情明显,社会要求平反冤案呼声很高,永登县领导也颇感压力。

1982年9月,兰州市委领导到永登县检查工作,在永登县委会议室,县委书记黄德友、县长张效善提出社会上对“12.17”的反映,希望解决。开始时市委领导沉吟不语,不表态。后随市委领导检查工作的兰州市委、市政府信访室副主任马云英表示,县上复查有困难,市委信访室可以接过来,先作初步姥,如果确实问题较大,将尽一切努力,查个水落石出。在座的市委书记点头表示知心。

1983年5月,马云英和永登县信访室人员去第一现场踏看,找当地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几乎所有接触到的人都说是一起冤案。

1983年6月10日,永登县委向兰州市委作出《关于对李世白炸桥一案提请复查的报告》。新任兰州市委书记王金堂根据该报告批准调查,并表示要大力支持复查。

1983年7月4日,兰州市委经与兰州军区联系协商,成立了地方和军队七单位组成的联合调查组,马云英任组长,开始对“12.17”案进行第二次复查。

然而,马云英一行到炮师了解刘学保案,炮师有关领导表示早就复查过了;要看给刘学保案件定性的原件,没有;要看当年炮师办“刘学保英雄事迹展览”材料的底稿和刘学保的个人汇报材料,以及在开各种座谈会时的原始记录,干脆答复四五年前就全部销毁了。

图:《永登县志》信访工作篇的“典型案例——平反李世白案”

总之,在调查刘学保案件中,炮师少数领导的态度始终是:不愿意否定“光荣”的过去,决不更正当年对刘学保的“英雄”定性。

炮师不配合,联合调查组先后到6个省、市,16个县区,34个单位,调查访问90多人,索取了79份证明材料,27张照片,21份复印件,做出调查报告,否定李世白“炸桥”的结论,肯定刘学保有重大犯罪嫌疑。

1983年11月9日,兰州市委根据调查组报告,认为案情重大,刘学保又有犯罪嫌疑,决定将此案交市公安局立案侦察。

兰州市公安局随即抽调有力的人员组成专案组。专案组在联合调查组的工作基础上,运用兵器工业部研究所提供的科学数据,参照白银公司专家科学实验的结果,进行了一系列的现场侦察实验,为查清案情获得了科学依据,认定该案是刘学保制造的一个骇人听闻的杀人案。

1984年4月14日,刘学保被兰州公安刑事拘留。

1985年7月16日,永登县委做出《关于为李世白同志平反的决定》。

1985年7月19日,在永登县召开万人大会,为李世白平反昭雪。刘学保被押上台示众。兰州中级人民法院宣布,经甘肃高院批准,刘学保犯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以上事实见《永登县志》信访篇“典型案例——平反李世白案”,《中国共产党永登历史》“震惊全国的‘刘学保事件’”,《蓝色的盾牌》“一个虚伪邪恶的灵魂能走多远”,路滔《推延十八年的审判》等材料)


揭穿假“英雄”有多难?

从上述事实可以看到,刘学保的假“英雄”事迹被揭穿,最重要的原因是胡耀邦主持的平反冤假错案的时代大氛围,和上世纪80年代前中期的开放社会氛围,在文革中受迫害者要求平反,中共内部也有很多人受迫害刚刚平反的情况下,社会正气一时占了主流,所以要求平反“12.17”案的呼声很高,给官方也造成了一定压力。

另外,“12.17”案有一个特殊之处,就是该案在塑造假“英雄”的同时,也造成了“反革命炸桥犯”李世白及其家属这一苦主。李世白被诬炸桥,家属遭遇极其悲惨:其妻朱秀云被“怒火胸中烧”的红卫兵扫地出门,从兰州遣送定西农村,在农村不堪造反派凌辱,忍痛含悲,携一对未成年的儿女远走他乡,四处流浪,最后在西安市郊水流乡郎山村和一个疯老头结婚;李的长子李宝铎被诬陷放火烧“刘学保事迹展览馆”以莫须有罪名被关进监牢;李的长女李宝玲忍受不了批斗会的折磨,从武威农场跑回兰州“隐居”起来,过着悲惨的“黑人黑户”的生活。

图:《中国共产党永登历史》“震惊全国的‘刘学保事件’”,其对教训的归纳难说深刻

由于李世白家属这一苦主的存在,而且不断申诉、上访,政府方面也被迫要受理和处理。假如塑造假“英雄”事件没有苦主,也就没有人直接受害,那也就不会有人要坚决要求纠正错误,揭穿假“英雄”的社会动力也就微乎其微,纠正也会从被纠变成自纠,其动力几乎没有。

每一个假“英雄”的塑造,都使一群造假者获利甚丰,揭穿假“英雄”必然使该造假群体利益受损,而该造假群体恰恰已因造假而获取较高政治地位,掌握权力,故要让其自纠绝无可能,纠正的力量只能来自外部,而且必须够大才有可能。刘学保造假案中,其所在部队兰州军区炮兵某师是直接受益者,某些领导还是因造假而升职的,他们岂能自打嘴巴,自削利益?故其必然阻挠揭假,事实也正是如此。

就军方来说,如果假“英雄”涉及军队脸面,其思维就如上所述,作为也必然和某炮师一样。

因此,刘学保假“英雄”被揭穿,可以说是特殊案例,不可复制。

最后,需要补充的是,遇害者李世白,1949年9月在酒泉随军起义前为国民党宪兵部队副连长。反右中因言论问题被定为右派分子,1958年4月送酒泉夹边沟劳动教养,大难不死,捡回一条小命,但最终悲剧还是落在他头上,成了刘学保制造假“英雄”选定的残害对象。这一切,都和他的“黑五类”身份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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